首部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发布实施
首部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发布实施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由市特检院作为第一起草单位编写的《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质检特函〔2015〕57号),指导全国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
目前,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展了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上海市还将其列入201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并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技术规范》,但全国尚无统一的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技术规范。上海市特检院受国家质检总局特设局委托组织编写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先后多次邀请国内技术专家开展研讨,结合全国已经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地方的经验,在上海市特检院负责起草的上海市地方标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技术规范》基础上进行整合完善,制定了这部能指导全国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的导则。
目前国际上尚无类似的在用电梯安全评估技术标准。该导则的发布实施,有助于全国各地采用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对加快推进在用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电梯的安全性能,服务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