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培训班
省局举办《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培训班
8月12日至14日,省质监局在河源举办《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下称两《条例》)培训班。各地级市局法制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稽查执法机构以及省质监局法规处、锅炉处、特设处、稽查局相关人员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省局法规处简要介绍了两《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亮点等;省局锅炉处与特设处就两《条例》进行现场解读。授课老师紧紧把握两《条例》的关键条文和立法精神,对“使用管理人”概念、使用管理人使用安全责任与义务、与使用安全相关环节主体责任、特种设备召回制度、制造后环节的监管、电梯安全评估制度、应急救援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和深入的解读,并将立法与业务实践中的相关典型案例以及相关实务知识贯穿其中,分析细致到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专业性。培训班还进行分组研讨,就重点和难点问题达成共识。
通过本次培训,省市两级局法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稽查执法机构进行了有效的交流与沟通,提高了全省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意识,收到良好效果。
下一步,省局将继续指导和督促各地市局做好两《条例》的宣贯和执行工作,并抓紧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对现行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全省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