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电梯专业委员会

监管问答:电梯维保人员可否在多家单位兼职

 有网友于7月3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电梯维保人员可否在多家单位兼职的有关问题,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您好!在工作中我发现一个问题,电梯维保人员同时在多家单位兼职进行维保工作,这样很难保证维保质量,特请示领导对维保人员在多家单位兼职的问题如何定性,有没有相应罚则?

 答:持证的维保人员作为维保单位的取证资源条件,不得共享。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大厦B座1301
电话:020-38835190
网址:www.gdase.com
欢迎您的光临,你是第 14681498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