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推行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定期检验周期拟调整为两年
关于征求《安徽省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依法推进按需维保”和“积极争取开展调整电梯检验周期试点,加强和规范自行检测”的精神,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安徽省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9年3月11日前反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联系人:华兵
电话:0551-63356082。
邮箱:anhuitsc@163.com
传真:0551-63356136。
通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
附件:安徽省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