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向公众征询意见
佛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了最新指导办法。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国土规划局获悉,由该局牵头修编的《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正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办法》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17日,市民如有反馈意见,可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市国土规划局反馈。
该《办法》针对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单元式住宅,在增设电梯时,应由业主委员会等牵头,提出增设电梯的整体设计方案,并通过小区业主表决。
住宅加装电梯须征得业主同意。增设电梯方案占用共有宗土地的,应经拟增设电梯所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申请人应征求本梯间(梯间是指共同使用同一楼梯的住宅楼宇)全部业主的意见,并取得梯间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的同意意见。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如何筹集所需资金?《办法》认为,费用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也可出资。同时,《办法》也明确,低楼层业主可获适当补偿。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如何申请?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可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业主还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办理申请、报建和验收手续。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后,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依法核发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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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公示
增设电梯方案要通过业主表决征得业主同意
1、征求共用宗土地业主意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占用共有宗土地的,应经拟增设电梯所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总人数2/3 以上业主同意。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征求本梯间(梯间是指共同使用同一楼梯的住宅楼宇)全部业主的意见,并取得梯间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 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 以上业主的同意意见。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占用的土地已有明确的使用权属单位,申请人应取得该权属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如何筹集资金
1、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2、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
3、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4、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低层可获补偿
相关业主可按“权责一致”“友好协商”的原则自行确定出资比例,业主可以约定高楼层适当提高出资比例,低楼层可以获得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