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5〕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地开展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工作,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总局特种设备局组织制定了《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现印发你们。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
附件:在用电梯安全评估导则-曳引驱动电梯(试行)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