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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旧电梯拟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福州新闻网9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电梯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8日上午听取《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有关说明和初审报告。草案在细化电梯生产、使用、维护安全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完善,拟增加“高龄”电梯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据介绍,目前我省电梯保有量超过21万台,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迅速递增。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正进入或即将进入更新或大修期。为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保证电梯安全性能,草案把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故障发生频率高、投诉多的电梯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拟要求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

电梯使用管理是电梯安全运行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草案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复杂情况,对五种情形下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明确,确保电梯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拟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并鼓励保险公司参与电梯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管理,强化风险的事前防范。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该草案初步审查报告中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是电梯安全管理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建议要在电梯选型配置、工程质量等源头环节把关,运用抽查等手段提升电梯日常维保、检验检测水平,并对老旧电梯、“三无”电梯等重大隐患电梯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建议将使用年限达到15年或者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以及没有物业管理、维护保养和维修资金的电梯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等写入草案。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