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未按规定或约定管理和维护电梯,造成电梯故障或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等行为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被在网上公示失信行为。而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物管企业,将被取消广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占用消防车通道 属严重失信行为
据了解,《办法》要求市、区住建部门将采集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在管项目信息、业主满意度、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
其中,失信行为按照其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
“未按规定或约定提供保洁和灭四害消杀服务,物业服务区域内卫生环境脏、乱、差的”“未按规定或约定管理和维护电梯,造成电梯故障或安全隐患,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的”“违反规定或约定乱收费或未按规定出具收费凭证的”等16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下列服务不规范的行为,被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信息,均属于轻微失信信息。
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者强制性标准,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的信息,为一般失信信息,包括“擅自占用、挖掘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等55项。
值得一提的是,“物业服务企业对出现故障、事故隐患的电梯在消除隐患前继续使用,或者在出现故障、事故后未及时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以及“没有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方式的”,也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严重失信信息,是指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超过轻微和一般的失信行为,包括“占用、堵塞、封闭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等8项。
建电子投票系统 调查业主满意度
根据《办法》要求,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省颁布的物业服务企业“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规定,有失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加大检查频次,法定代表人或者驻穗负责人将被提醒、约谈、告诫,并在信用信息系统记录提醒、约谈、告诫的情况。根据情况,在“信用广州网”“信用广东网”和“信用中国网”公示。
对于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市、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参与本市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有可能被取消或者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资格。此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将停止其本市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参与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比资格。
根据《办法》要求,住宅小区建立了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基础数据库后,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向业主的微信发送服务质量调查问卷,业主可以通过关注并绑定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接受调查问卷并打分。
据介绍,业主满意度每年度调查一次,有效期截至下一年度产生新的得分结果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