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要求
1.司机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允许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2.司机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3.司机应接受起重作业人员的起重作业指挥信号的指挥,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司机负有起重作业的责任。无论何时,司机随时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4.司机应对自己直接控制的操作负责。无论何时,当怀疑有不安全情况时,司机在起吊物品前应和管理人员协商;
5.在离开无人看管的起重机之前,司机应做到下列要求:
①被吊载荷应下放到地面,不得悬吊;
②使运行机构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的保险装置;
③把吊具起升到规定位置;
④根据情况,断开电源或脱开主离合器;
⑤将所有控制器置于“零位”或空档位置;
⑥固定住起重机械防止发生意外的移动;
⑦当采用发动机提供动力时,应使发动机熄火;
⑧露天工作的起重机械,当有超过工作状态极限风速的大风警报或起重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时,为避免起重机移动应采用夹轨器和/或其他装置使起重机固定。
6.如对于电源切断装置或启动控制器有报警信号,在指定人员取消这类信号之前,司机不得接通电路或开动设备;
7.在接通电源或开动设备之前,司机应查看所有控制器,使其处于“零位”或空档位置。所有现场人员均在安全区内;
8.如果在作业期间发生供电故障,司机应该做到下列要求:
①在适合的情况下,使制动器上闸或设置其他保险装置;
②应切断所有动力电源或使离合器处于空挡位置;
③如果可行,可借助对制动器的控制把使悬吊载荷放到地面。
9.司机应熟悉设备和设备的正常维护。如起重机械需要调试或修理,司机应把情况迅速的报告给管理人员并应通知接班司机;
10.在每一个工作班开始,司机应试验所有控制装置。如果控制装置操作不正常,应在起重机械运行之前调试和修理;
11.当风速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工作风速时,不允许操作起重机械;
12.起重机械的轨道或结构上结冰或其周围能见度下降的气候条件下操作起重机械时,应减慢速度或提供有效的通讯等手段保证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13.夜班操作起重机时,作业现场应有足够的照度。
载荷吊运要求
1.载荷在吊运前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的质量。同时,为了保证起吊的稳定性,应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起吊载荷质心,确立质心后,应调整起升装置,选择合适的起升系挂位置,保证载荷起升时均匀平衡,没有倾覆的趋势。
2,起吊载荷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除了按规定的试验要求之外,起重机械不得起吊超过额定载荷的物品;
②当不知道载荷的精确质量时,负责作业的人员要确保吊起的载荷不超过额定载荷。
3.系挂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起重绳索或链条不能缠绕在物品上;
②物品要通过吊索或其他有足够承载能力的装置挂在吊钩上;
③链条不能用螺栓或钢丝绳进行连接;
④吊索或链条不应沿着地面拖曳。
4.悬停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司机不能在载荷悬停时离开控制器;
②任何人不得在悬停载荷的下方停留或通过;
③当在载荷悬停时,司机不得不离开控制器例外情况时,如果载荷悬停在空中的时间比正常提升操作时间长时,在司机离开控制器前应保证禁止起重机械做回转和运行等其他方向的运动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5.移动载荷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关人员在指挥起吊作业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①采用合适的吊索具;
②载荷刚被吊离地面时,要保证安全,而且载荷在吊索具或提升装置上要保持平衡;
③载荷在运行轨迹上应与障碍物保持一定的间距。
b)在开始起吊前,应注意下列要求:
①起重钢丝绳或起重链条不得产生扭结;
②多根钢丝绳或链条不得缠绕在一起;
③采用吊钩的起吊方式应使载荷转动最小;
④如果有松绳现象,应进行调整,确保钢丝绳在卷筒或滑轮位置上的松弛现象被排除;
⑤考虑风对载荷和起重机械的影响;
⑥起吊的载荷不得与其他的物体卡住或连接。
c)起吊过程中要注意:
①起吊载荷时不得突然加速和减速;
②载荷和钢丝绳不得与任何障碍物刮碰;
③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返车进行制动。
d)起重机械不许斜向拖拉物品(为特殊工况设计的起重机械除外);
e)吊运载荷时,不得从人员上方通过;
f)每次起吊接近额定载荷的物品时,应慢速操作,并应先把物品吊离地面较小的高度,试验制动器的制动性能。
g)起重机械进行回转、变幅和运行时,要避免突然的起动和停止。吊运速度应控制在使物品的摆动半径在规定的范围内。当物品的摆动有危险时,应做出标志或限定的轮廓线。
多台起重机械联合作业要求
1.在多台起重机械的联合起升操作中,由于起重机械之间的相互运动可能产生作用于起重机械、物品和吊索具上的附加载荷,而这些附加载荷的监控是困难的。因此,只有在物品的尺寸、性能、质量或物品所需要的运动由单台起重机械无法操作时才使用多台起重机械操作。
多台起重机械的操作应制定联合起升作业计划(见11.1、11.2),还应包括仔细估算每台起重机按比例所搬运的载荷。基本要求是确保起升钢丝绳保持垂直状态。多台起重机所受的合力不应超过各台起重机单独起升操作时的额定载荷。
2.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操作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①重物的质量
应了解或计算重物的总质量及其分布。对于从图样中获得的相关参数,应给出在铸件和轧制件的预留公差和制造公差。
②质心
由于制造公差和轧制裕度、焊接金属的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确定不了精确的质心,造成分配到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比例是不准确的。必要时,应采用有关方法精确地确定质心。
③取物装置的质量
取物装置的质量应作为起重机计算起升载荷的一部分。当搬运较重的或形状复杂的重物时,从起重机械额定起重量中扣除取物装置的质量可能更重要。因而应该准确地了解取物装置以及必要的吊钩组件的质量及其分布情况。
④取物装置的承载能力
应确定在起升操作中取物装置内部产生的力的分布。取物装置应留有超过所需均衡载荷的充分的载荷裕度。除非有针对特殊起升操作的专门要求。为适应联合起升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载荷或作用力的分布与方向的最大变化,可能有必要使用特殊取物装置。
⑤起重机械的同步动作
多台起重机械的起升过程中,应使作用在起重机械上力的方向和大小变化保持到最小;应尽可能使用额定起重量相等和相同性能的起重机械;应采取措施使各种不均衡降至最小,例如起重机械难于达到精确同步、起升速度的不均衡等。
⑥监控设备
监控设备用于监控载荷的角度和每根起重绳稳定地通过起升操作的垂直度和作用力。这种监控设备的使用有助于将起重机上的载荷控制在规定值之内。
⑦起升操作的监督
应有被授权人员参加并全面管理多台起重机的联合起升操作,只有该人员才能发出作业指令。但在突发事件中,目睹险情发生的人可以给出常用停止信号的情况除外。
如果从一个位置无法观察到全部所需的观测点,安排在其他地点的观察人员应把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派人员报告。
⑧联合起升操作过程中的承载能力要求
如果当上述1)~6)的相关因素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并被指派人员所认可,那么,每台起重机操作就可以达到其额定载荷。
当上述有关因素不能达到规定的合格要求时,指派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起重机降低额定载荷使用。可降低到额定载荷的75%或更多。
遥控起重机
为防止未经许可使用起重机,例如通过无线电信号传输控制起重机的司机应注意:
1.随身携带遥控器;
2.短期离开时,拔出钥匙随身携带;
3.长期离开或不使用起重机时,妥善保管遥控器。
注:起重机不使用时,应有妥善保管遥控器的措施。
如遥控器固定在皮带或背带上,司机在打开遥控器之前应穿好背带,防止起重机的突然操作。遥控器只能在操作起重机时打开,并且在解开背带之前关闭遥控器。
使用遥控起重机时的遥控区域应在常规范围内进行测试。在每次开始移动起重机或当司机换人时也应检查遥控范围,确保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操作起重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