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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广东电梯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2

 

粤特协[2014] 28

 

关于举办2014广东电梯企业社会责任论坛的通知

 

 

各电梯专业相关会员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已经于2013629颁布,201411日起施行。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加强行业自律,保障电梯安全,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是《特种设备安全法》在法律层面赋予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重要职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升温,作为人们工作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电梯的质量安全也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焦点。

作为电梯质量安全的主体,电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首要是保障电梯质量安全,面向社会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强化电梯企业的安全主体意识,促进我省电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本协会决定在今年9月“质量月”活动期间,以“强化质量意识,保障电梯安全”为主题,举办广东电梯企业社会责任(CSR)论坛。

本届论坛将致力于服务会员单位、分享先进管理经验,创新搭建更加多样化的平台,齐聚国内社会责任领域的专业人士和在CSR先行企业高管,在半天的论坛中集中解读电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政府政策,交流企业社会责任全球发展的新趋势,就社会关切的电梯质量安全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共同助推广东电梯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在本次论坛上,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电梯专业委员会将发表《2014年广东省电梯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倡议书》,揭示广东省电梯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思路,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及电梯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省质监局领导、中国电梯协会领导、省特设协会领导、电梯专业相关会员。
    
二、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

         9月16上午8:45前报到,9:00-12:00时开会。

2、会议地点:

    广州市广州华泰宾馆珠海厅(广州市先烈南路23

  三、主办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菱电电梯有限公司

                    菱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中航南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国电梯协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

四、要求

1、本次会议内容重要,请电梯专业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准时参会。

2、请各单位于910前将参会回执填妥并发邮件dthy11111@163.com或传真至020-38835165

3与会人员往返交通、住宿费用自理;不收其他费用。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谢树彬:13560100929

     李晓东:020-38835173   13501530742

 附件1:会议议程            

附件2: 回执

附件3:交通图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举办 电梯企业 社会责任 论坛  通知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49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