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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6
各事业单位、企业:
       为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巩固,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协会于2024年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为了让有需求的事业单位、企业参阅了解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科技成果鉴定受理范围及所需材料发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省内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部门立项的有关特种设备相关的应用技术成果。
      (二)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2.软科学研究成果;
      3.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
       二、所需资料及主要内容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牵头,据实向协会提交一套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科技项目合同/科技项目任务书/科技项目立项书。
       3.工作报告。内容为立项背景,项目主要研制过程,达到的技术水平和主要创新点,主要技术参数,国内外同类技术或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4.技术报告。内容为技术设计思想,工艺路线,计算过程,实验数据,配方组成,流程图和图纸等。
       5.查新报告。出具报告之日至鉴定之日的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成果达到国际水平的需同时进行国内外查新。
       6.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7.用户的使用报告(至少三份)。
       8.所获得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和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等)。
       9.其他证明(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评估报告等)。
       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
        三、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大厦B座1301技术服务部 吴小姐:020-37884246。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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