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了配合全国压力容器检验员、检验师考试工作,根据2020年全国压力容器检验员、检验师资格取证报名情况及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考试安排。现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定于2020年11月下旬开始在佛山市举办压力管道检验员(RQ-1)、(RQ-2)、检验师(RS)专业培训活动,培训结束后由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统一安排考试。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为《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申请考试通过人员,以及自愿参加本项目专业技术提升能力的人员。
二、培训相关事宜
(一)培训时间 检验员(RQ-1)报到日期:2020年12月1日下午14:30—18:00,培训时间:2020年12月2日-11日。 检验员(RQ -2)报到日期:2020年12月7日下午14:30—18:00,培训时间:2020年12月8日-11日。 检验师(RS)报到日期:2020年11月22日下午14:30—18:00,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3日-12月11日。 (二)培训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 (三)培训模式 1.检验师培训为现场集中培训。 2.检验员培训模式依然延续“2+1”:即“自我学习和远程教育”+现场集中培训。现场集中培训时间有限,培训内容偏向于检验实例、仪器操作和实例讲解为主,建议完成“2+1”培训。远程教育内容请登录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远程培训平台了解相关课程,网站如下:“https://jxjy.cdeledu.com/cdel_jxjy/qgtzsbtest.shtml” (四)培训教材 本次现场集中培训活动所采用的教材如下: 压力容器检验师(RS):《压力容器检验》、《承压设备损伤模式识别》; 压力容器检验员(RQ-1):《压力容器检验员(RQ-1)资格取证(现场集中培训)参考资料》; 压力管道检验员(RQ-2):《压力容器检验员(RQ-2)资格取证(现场集中培训)参考资料》。 以上资料于报到时发放,相关技术标准需自行选购,目录见附件2。 远程教育教材通过购买课程后由远程公司提供教材和发票。(温馨提示:请购买远程课程的人员务必将培训教材带到培训考试现场。)
三、需自备的用品
培训及考试所需的计算器、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用品,请参加人员自备。
四、培训费
(一)检验员(RQ-1)取证人员1800元/人(含教材费),补考培训人员和技术能力提升人员选择性听课800元/人。 检验员(RQ -2)取证人员1000元/人(含教材费),补考培训人员和技术能力提升人员选择性听课400元/人。 (二)检验师(RS)取证人员2300元/人(含教材费),补考培训人员和技术能力提升人员选择性听课1000元/人。 上述费用请参加人员于2020年11月20日前由银行汇至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账户或是现场刷卡。 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账 号:3602001109200117159 开户行:工商行广州市同福中路支行 汇款时注明“压力容器培训”,并写明单位名称及学员姓名,现场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有关食宿费用见附件1。
五、友情提示 (一)疫情期间不接受中高风险区人员参加,为保障本人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考生自行打印《2020年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检验人员个人健康卡及安全培训承诺书》(见附件3)并承诺签字。因培训时间相对较长,请参加人员关注自身的健康状况,不适者届时请勿前往,未能参加的人员,应提前告知我协会相关联系人。 (二)根据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考试前需对个人见证资料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请在参加现场集中培训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学历证书原件”,便于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提前核验。 (三)检验员自备实操劳保用品。
六、其他 本活动属自愿参加性质,培训活动结束后,由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统一为参培人员出具相应培训经历要求的证明材料。由发证机构委托的相应考试机构实施考核。 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52号海景中心2-7室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邮编510220 ) 联系人及电话: 王 涛 020-37362332 139 2227 1858 耿燕妮 020-38835160 178 7543 9518 注意事项: 凡参加该班的学员,请自行加入微信群,培训期间临时通知都通过该群公布,该群只允许本班学员加入。
附件:
1.培训及考试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docx
2.压力容器检验员、检验师资格(取证)考核涉及的法规标准目录
①压力容器检验员(RQ-1)资格(取证)考核涉及的法规标准目录.pdf
②压力容器检验员(RQ-2)资格(取证)考核涉及的法规标准目录.pdf
③压力容器检验师(RS)资格(取证)考核涉及的法规标准目录.pdf
3.2020年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检验人员个人健康卡及安全培训承诺书 .xlsx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