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特种设备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含1号、2号、3号修改单)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省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此次监督抽查以质量体系运行、工作质量以及资源条件为重点,采用“双随机”的方式进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广东省特检院和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
二、抽查对象
以公众留言、来信来访和日常监察、鉴定评审、许可审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上一年度的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省局许可的气瓶检验检测机构20家、其他检验机构25家(限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三、抽查时间
2019年 9月至11月。
四、抽查人员组成
抽查组组长为被抽查机构所在地的地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担任,原则上是特种设备科科长或副科长,组员为省特检院或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专家两名。抽查气瓶检验检测机构的专家由省特检院选派,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的专家由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选派。
五、抽查安排
抽查对象、抽查人员由省局“双随机”方式产生,抽查日期由组长安排,需在抽查前1天通知被抽查单位。
六、抽查费用
抽查工作的费用由省局承担,不得向被抽查机构收取。请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对抽查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气瓶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抽查,杨赤民020-38835650;
其他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王益科020-3883562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