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5月实施

发布时间:2023-12-08
       12月6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晋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条例》遵循“小切口、有特色”立法原则,共八章、四十二条,做到了精、准、简、灵。主要有五大特点: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明确规定了承担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并对工程设计及选型配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要求,确保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明确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体现以人为本。明确电梯困人时,市、县(市)主城区范围内不超过三十分钟,其他区域不超过一个小时到达现场实施救援;规定了紧急报警装置应有效应答,以此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规定了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设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电梯应急处置指挥平台和分层级电梯应急处置方式,按就近处置原则进行分级救援。四是推动智慧建设。明确了新安装的乘客电梯,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安装智慧电梯系统,并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放;规定多个部门共同推进新安装的乘客电梯、既有住宅电梯移动信号全覆盖,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五是聚焦维护保养。规定对车站、轨道交通站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要求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更改软件程序、变动硬件设施,设置不公开的使用密码等手段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设置了罚则;规定了维保单位转包、分包的法律责任。
       另外,《条例》还针对在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中涉及的转包问题,电梯发生故障如何对被困人员进行及时有效救援等进行了专门规定。
       发布会上指出,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快提升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上上下下”的安全,达到预期的立法效果,下一步,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加强《条例》培训宣贯、形成齐抓共管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电梯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四个方面做好工作。通过建立“一中心(全市统一的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两平台(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和电梯物联网监管平台)、三级救援(电梯维保单位的一级救援;打破维保界限,有维保资质单位就近救援的二级救援;以公安机关、消防救援为主体的三级救援。)”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实现电梯安全监管智能化,电梯困人事件处置快速化,提升公众乘坐电梯的安全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