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施行一年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11-07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一年来,全省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得到了明显提升,电梯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部门间协调机制更加完善。
       《条例》的实施为全省电梯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青海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推进《条例》落实、落细。特别是在电梯选型配置、电梯轿厢、井道通信信号覆盖、降低电梯故障率、提高定期检验率等方面成效显著。
        部门间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电梯选型配置、电梯轿厢通信信号覆盖等工作进展明显。依据《条例》规定、细化的部门职责,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起草了《青海省住宅电梯选型配置标准》,对全省住宅电梯的配置、选型和土建设计基本要求作出规定。目前,该标准已通过标准审核部门形式审查,预计年内可发布实施。同时,通过明确通信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工作职责,对电梯使用单位规定电梯通信信号保障规定相关义务。全省电梯井道、轿厢通信信号覆盖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全省范围内电梯轿厢、井道通信信号基本实现全覆盖。
       电梯应急处置工作更加有序,电梯救援效率大幅度提高。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建成了覆盖全省的“96365”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对电梯发生的困人事件、故障、投诉等进行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现了全省电梯应急处置三级响应、24小时不间断提供服务、电梯应急数据定期分析通报。今年以来,中心共处置困人故障1976起,解救被困人员4691人,处置其他故障2565起。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用时12分钟,现场实施救援平均用时9分钟,较国家规定用时缩短了60%。
       跨区域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管理更加规范,挂靠、无证维保等违法行为基本杜绝。目前青海省共有本省注册登记的电梯维保单位44家,省外通过告知备案方式开展电梯维保工作的单位60余家。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电梯维保单位均建立了台账,并通过监管系统录入相关数据,实现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的一一对应,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维保单位维保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基本杜绝了通过挂靠或者无证经营等方式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违法行为。
       新安装电梯安全附件配置更加完善,新装电梯由于停电等原因导致故障数量明显下降。目前青海省在对新安装的住宅电梯开展监督检验和注册登记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条例》实施后新安装住宅电梯均配置了双回路电源或者应急平层、备用电源等装置。2023年上半年电梯应急处置情况分析显示,由于停电原因导致的电梯故障,占总量的20%以上,停电依然是导致电梯故障的重要原因。但新安装电梯由于加装了相关安全附件和装置,停电原因导致的故障数量明显减少。
       检验工作管理更加规范,全省电梯定期检验率保持在97%以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条例》推进实施,青海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清红行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清理“僵尸数据”,及时修改设备使用状态,积极协调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在本地开展集中检验,全省电梯定期检验率持续稳定提升。
       信用监管工作初见成效,电梯维保单位实现分级分类管理。青海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安全监管实际,坚持分步推进原则,制定了《电梯维保单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通过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建立评价系统、汇总分析相关数据等举措,对全省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此举一方面通过信用评价方式倒逼维保单位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所维保电梯质量安全;另一方面,通过确定维保单位风险等级,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2023年共对4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