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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揭晓

发布时间:2014-01-27

 

 2013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揭晓

 

12,民政部与有关科研机构共同召开了“2013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发布会。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介绍了2013年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和十件大事评选经过,并发布了入选名单。发布会由民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金华主持。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主任马庆钰教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以及民间组织管理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发布会介绍,为了更好地盘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大事要情,从2008年开始,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联合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等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社会组织十件大事的评选工作。坚持“突出重要性、注重导向性、兼顾全面性”的评选原则,对社会组织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标志性事件、发展成果等进行集中展示,在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增进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了解、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3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的评选工作从201311月份开始,采取自下而上推荐方式,由上述评选单位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广泛推荐候选事件,之后在评选单位内部进行了投票评选,最终确定了名单。

2013年社会组织十件大事”具体名单如下:

    一、中央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

         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主要任务包括,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目前,制定社会组织改革综合性文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有序推进,直接登记工作初见成效,各级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了19000多个社会组织。

         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专章强调“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同时还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党建等12个方面对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多个意见中,都强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其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三、国务院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意见

         9月26,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政府向社会组织,以及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做出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填补了我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领域的空白。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成为购买服务重要承接主体。这是新一届政府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服务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简政放权

         11月8,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2月7,下发《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取消了法律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及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取消了商务部对在华外国商会的前置审批,并对《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做了相应修改。与此同时,全国多个省份下延了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在中央和地方次第展开、稳步推进。

         五、国务院领导专题调研社会组织工作

         7月8至11日,国务委员王勇一行赴广东省深圳市和上海市专题调研社会组织工作。这是近年来,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社会组织工作进行的一次重要专题调研。他强调,社会组织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加强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六、社会组织逐步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3年,社会组织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地方率先启动,920,浙江省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926,上海市下发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登记、年检、评估、执法等情况成为评价社会组织信用状况的重要信息。同时,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行业协会自律与诚信创建、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等活动在全国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全国性社会组织累计评估率达到70%,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得到加强,信用环境进一步优化。

七、云南等地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

823,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同时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在此之前,民政部、云南省政府于718共同举办了“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在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地方性税收减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具有创新性。与此同时,安徽、福建、大连、宁波、厦门等地党委政府也纷纷出台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的综合性文件,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深化社会组织改革的氛围日趋浓厚。

         八、芦山震灾捐赠新规推动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420,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民政部及时发布《关于四川芦山7.0级强烈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的公告》,不指定救灾捐赠接收主体,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捐赠,为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服务畅通了渠道,同时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捐赠使用的透明度。四川省雅安市成立了全国首个抗震救灾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中心,对接社会组织公益项目493个,涉及资金11.46亿元,社会组织成为抗震救灾的重要力量。此举是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联合救灾机制的新探索,整合救灾资源、拓宽救灾渠道,在救灾领域建立了政社互动互补的新格局。

九、社会组织人才培训首次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5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据此,1014,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举办首届全国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社会组织人才培训首次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这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71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政策出台对稳定社会组织人才队伍,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十、《中国社会组织》杂志创刊

20131月,《中国社会组织》杂志正式创刊。该杂志是民政部主管、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主办、面向全国各类社会组织的唯一专业性杂志。至此,以中国社会组织网、中国基金会网、《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两网一刊”为主渠道,以社会组织舆情专报、社会组织理论政策选编等为补充,平面媒介与网络媒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宣传平台初步建立,形成了与社会大众主流媒体良性互动,与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相关行业、新闻媒体、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相互沟通的信息交流格局,传递了社会组织正能量,优化了社会组织舆论环境。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