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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让新建的小区内,都拥有能够容纳担架的电梯,无论是从设计、图纸审查,还是到施工、居民入住,各环节的参与者都需要对此进行重视。2012年 的《住宅设计规范》中,虽然明确写出“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却并不是强制性条文。26日针对这一点,2012年《住宅设计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 建筑设计研究院参与研究人员说,将“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变成强制性条文,2012年《规范》修订时会进行参考。同时,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也会将此问题带到全国两会上。
遭遇
10年急救员遭遇过争执
担架不能平抬入电梯,在急救员看来,也是一件闹心事。52岁的
对话
设计
一栋楼俩单元 至少一部大电梯
吉林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设计所副总建筑师刘畅说,高层电梯主要依照的是2012年《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两个规范。
“原来的《规范》虽然说了电梯的设计问题,但没有提到担架的问题,2012年《规范》的增加,也是因为有需要。”刘畅说,住宅设计规范中说,每 栋楼至少有两部电梯,其中一部是能够容纳担架的电梯。“如果一栋楼有两个单元,也可以一个单元用担架电梯,但两个单元之间必须做联系廊,联系廊可以隔层设 置,但上下之间不能间隔超过5层。”
会按照规范设计 避免审查不通过
最新的《规范》是
“2012年8月到现在只有一年半的时间,相比与南方,北方的气候四季分明,能够动工的只有每年的4月到10月间。”刘畅说,2012年8月1 日后进行设计,然后进行图纸审查,再取得各种手续之后开工,“如果是一个多层的小区,或者小区内有一些11层以下的小高层的小区,土建部分一年就可以结 束,但如果有大高层,还有的高层下有地下部分,那么土建部分的工期至少需要两年,所以从目前的时间来看,并没有配置能够容纳担架的电梯的小区已经建成。”
刘畅说,吉林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设计所为净月高新区的凯旋国际公馆,设计的高层楼图纸,就是能够进入担架的电梯,该项目2013年10月份开 工,目前正在建设中。“目前正在建设的一些新的楼盘,无法确定到底是否使用了大电梯,因为也可能开发商是在《规范》出台前就已经取得了开工许可证,所以不 用按照新《规范》进行设计。”刘畅说。在设计中,开发商是否会提出不使用大电梯的情况呢?“我们其实也建议开发商严格按照2012年《规范》中进行设计, 这样避免审查不通过,同时,这样的建筑也是趋势,能够让大家生活的更加方便。”刘畅说,
审查
新楼盘没有大电梯
审图会要求整改开发商在建房之前,一定要取得各项手续,其中就有开工许可证,而开工许可证的取得,就需要进行图纸审查。长春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事 务中心负责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审图工作的建筑工程师说,2012年《规定》实施之日起,小区高层楼内电梯设计图纸的审查,也是一个重点部分,“如果开发 商没有设计能够容纳担架的电梯,我们会在报告里写出,然后要求开发商整改,但我们并不能强制开发商,如果开发商不整改,我们还在报告中提出了,那么出现人 身财产损失,开发商就要负责。”工作人员说。
实施
安装新电梯 公摊面积增加
那么,有没有楼盘安装能够平放担架的电梯呢?
位于生态东街与天富路的凯旋公馆售楼处,销售楼盘图纸就放在门口。图纸上标注,一栋楼电梯三部,左右两单元为普通电梯,中间单元为担架电梯。三部电梯之间由联系廊连接。担架电梯的电梯井尺寸为
该楼盘由为吉林省领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技术部经理王卓介绍,楼盘设计图是按照《规范》来设计的,电梯由原来的窄梯变担架梯后,成本也相 应增加了。首先,电梯成本增加,每部增加5000元,整个楼盘使用担架电梯30多部。电梯机房也需要加大加宽。这样一梯两到三户,每户公摊面积增加0.3 平方米~
电梯市场现状
吉林富士电梯集团董事长王雁飞介绍,电梯是定制产品,有订单,才制作。通常都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制作的。
在2012年的《规范》出台前,住宅使用的电梯,没有能够容纳担架的。普遍使用的电梯规格都是
《规范》出台后,电梯厂开始专门设计制作能够平放担架的电梯,最小规格是
目前,2013年到现在,他们厂担架电梯全国销售量为一万五千台左右,而全国最大的电梯厂,同类产品的销售量在四万台左右。富士电梯在长春的销 售量为2000台。按照每10万平方米,安装10台到20台计算,目前长春至少已经有1000万平方米的在建住宅,使用的是担架电梯。
随着《规范》的推进,王雁飞预测未来几年内,80%至90%的原住宅电梯都将被能容纳担架的新梯取代。“如果一个单元,安装一部电梯,那一定是 担架电梯,如果一个单元安装两部电梯,至少有一部是担架电梯,这样,原来的普通住宅电梯的购买量就会越来越少。”从订单看,长春的各房地产商都在推行担架 电梯,但是来自其它地区的订单几乎没有,“希望越来越多的城市执行《规范》,这样,老百姓都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不仅电梯空间大了,生命也更有保障 了。”他说。
声音
2012年《规范》 修订时会进行参考
面对条文内容,有居民觉得,能够容纳担架的电梯,在新《规定》中并不是强制性条文,可能会有开发商并不按照这条规定进行执行。
2012年《规范》的发布单位之一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6日,国家住建部标准规范处工作人员说,之所以当时这条并未按照强制性条文来推 出,“可能考虑到实际操作上的困难”。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是2012年《规范》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起草2012年《规范》的 参与主编人员王贺说,“《规范》的修订过程很复杂,需要专家们进行合议,对于2012年《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 们。”对于将“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变成强制性条文,王贺说,“如果意见反馈到我们这里,在修订的时候,我们会进行参考的。”
全国人大代表将此问题带上两会
长春市政协委员张春龙说,“小区内大部分的电梯都容不下,高层上的老人,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应该呼吁做一个强制性的条文,高层越来越多,要保证高层的居民紧急救护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对于这个问题也有自己的想法。郭乃硕说,“任何事情都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关于电梯容不下担 架平抬的事情,我一直都在关注,城市发展越来越快,楼越来越高,电梯也应该随着事态的发展加宽加大,更多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重 要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也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也会带到今年的全国两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