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的报告》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专题于2013年5月中上旬赴广东、浙江进行调研。
调研组认为,社会组织在广东、浙江得到较快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承担者、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推动者。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度较低,现行法规和政策不利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有待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
调研组建议,充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力量;出台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制定《社会组织法》;赋予地方先行先试权;推广广东、浙江建设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经验。
调研组委员名单
宋育英(女)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政协原主席
周安达源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香港福建社团联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香港润海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中海船舶重工集团董事局主席
彭雪峰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名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 研究所所长、清洁发展机制研发中心主任
王建沂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贤义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香港信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郭文圣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扶贫协会副会长,中山集团公司董事长
谢双成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民进浙江省副主委,浙江省监察厅副厅长
谢朝华 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北京市专职副主委,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
王小兰(女)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商会副会长,时代集团公司总裁
王怀超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