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2-08-02
夏日出行高峰期来临,多地景区开发创新旅游项目吸引游客。游人如织的景区里,潜藏着的意外与危险也不容忽视。10岁男孩从悬空桥坠落全身多处骨折,刚刚结束高考的学生命丧气垫游泳池……近日,湖北、天津等多地景区“步步惊心”、漂流、游泳等高空和水上娱乐项目,接连发生事故造成游客死伤。 一方面,今年6月工信部通知取消通信行程卡“星号”标记以来,受疫情影响的旅游业迎来复苏回暖;另一方面,“网红”项目事故频发也为行业安全敲响警钟。
事故 一天两地悬空桥游客高坠 南都此前报道,7月22日,在湖北恩施地心谷景区,一名10岁男孩在家人陪同下,游玩悬空桥项目时不慎坠落。 视频中,男孩身上的安全带疑似脱落,双手紧紧扒住悬空桥和绳索,身体在半空中游荡。“抓住、抓住,小伙子坚持住!”游客们被眼前一幕吓到,大声呼喊帮助男孩自救。身边的家人坐在桥上,用力伸出手尝试拉起男孩,却只得抓住上半身的衣角。瞬时,男孩径直朝下掉落,只留衣服在家人手中,下面是不见底的苍翠绿树。 据恩施地心谷景区介绍,该景区的“步步惊心”悬空桥长65米,高102米,踏板最宽处1.5米。“距离下面树木五六米高”,该景区负责人对外表示,坠落时树木起缓冲作用。据通报,坠桥的10岁男孩后被送医治疗,腰椎、胸椎骨折,头皮裂伤。 同日,在天津蓟州九山顶景区,一名40多岁的男游客,突发不适导致昏迷,从悬空桥坠落,身体一度悬在半空中。有人从悬空桥另一端赶来,拉起他身上的绳索。就在要靠近桥上时,该游客整个人却突然掉下。据通报,该游客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种名为“步步惊心”的空中“网红”娱乐项目,是由玻璃或木头踏板连接的吊桥凌空跨越,有景区介绍称,“走在桥上仿佛漫步云端,能够将大自然的美景尽收眼底”。 不久前,在湖北黄冈英山县,也有游客命丧漂流。全长4.5公里、海拔落差176米的龙潭峡漂流,是当地的招牌旅游项目。英山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7月16日下午,一名游客和朋友在龙潭峡漂流,哪知漂流艇突然侧翻,该游客被救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 景区游乐设备存隐患,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旅游法》第47条规定,高风险项目主要分为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5类,而且高风险项目必须取得高风险项目许可证。7月24日,南都记者以“景区”“高风险项目”“游乐设施”等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共计检索到489篇文书。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游客在景区内游玩高风险项目时受伤,景区及相关责任方的问题常出现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未设置警示提醒、未提示游客游玩风险等。此外,还包括未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事后未尽到救助义务,以及游乐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等。 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游客王某在乘坐景区游乐设施“自旋滑车”时,坠地受伤。据相关检查记录,安全检查员本应每日检查园内设备,但事发近两月内仅有4次签字记录。另有操作工称,“游客上车后都会告诉游客系安全带,但是系不系安全带他不管”。此外,事发3个月后,涉事游乐设施仍未设置安全网。因此,法院判定,景区及相关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炎夏来临,漂流也成为游客钟爱的旅游项目。在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子中,游客皮某在景区参加漂流时,因撞击河中大石头而受伤,在漂流过程中,景区及相关责任方并未在河道沿线安排人员值守,事故发生时也无救护人员及时采取救护措施,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未取得河道漂流生产作业证等,故承担全责。而皮某严格按照导游及景区工作人员指示开展漂流,无法依靠自身注意来避免事故发生,不应承担责任。 但部分游客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也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2020年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案件,游客刘某在景区乘坐具有一定危险性的高空漂流时,违规携带两个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进行漂流,未尽到安全义务,致其受伤。法院认为,刘某自身具有过错,故判决景区及相关责任方承担50%民事赔偿责任。 南都记者注意到,虽然景区及相关负责方需对游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据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桩案件,导游许某在游玩网红彩虹桥时,被摇下桥受伤,其认为景区及相关负责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该案中,眉山中院认为,景区及相关负责方在彩虹桥入口两端张贴有“温馨提示”“网红桥游玩项目安全须知”,在桥面上用黄色涂料划出安全线及相关标识,且用橡胶包裹桥边,在桥下也铺设了大型充气防护垫等,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眉山中院还称,“该义务的范围应有一定的限度,并非一旦出现人身损害即可推定义务主体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而应承担侵权损害责任”。 观点 高空游乐项目应用全身安全带 广东蓝焰消防培训学院教研主任何贤访长期从事绳索救援技术研究和实践。他介绍,高空保护所用的安全带分为两种,分别可以束缚全身、上半身或下半身。上半身、下半身安全带,分别靠腋下、裆部承托;全身安全带在人体正向时由裆部承托,若体态反转头朝下则由肩部承托,“人在空中翻转也不会脱出,是最安全的。” 何贤访分析,通过视频虽不能清晰判断游客穿戴的安全带样式,但“如果能掉下来,肯定没有穿戴在裆部。”他表示,两名坠落游客很可能仅上半身穿戴了安全带。 “上半身的安全带,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夹紧腋下。”何贤访解释,坠落前10岁的男孩试图双手抓住绳索,双脚蜷缩往上攀爬,“这是一种很明显的害怕状态,手臂向上伸得越直,安全带越容易从腋下脱出,脱出就会坠落,视频里可能就是已经脱出的状态。”目前,该起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何贤访观察,当下不少行业人员在高空作业中,均是穿戴此类上半身安全带防护,“半身和全身的价钱相差比较大。”他认为,对于大多数并非专业人士的游客,景区应当提高警惕采用全身安全带。此外,如果现场铺设有安全网、安全垫,也会减轻坠落游客身体受损程度。加强一线员工应急救援能力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殷杰表示,我国特种设备已纳入监管范围,但是类似“步步惊心”等“网红”项目大多不在《特种设备目录》内,目前尚未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出台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导则,强化安全监管。” 据国家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此外,他认为,“景区也应重点加强一线员工、救援人员的游客安全管理能力、设施设备质检检查能力、应急救援能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