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取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证的辟谣
最近,国务院取消无法律依据执业资格认证的信息红遍了网络,同时很多人都谣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也会取消,并且会将其下放到社会团体,进行自律管理。 但是,因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存在,同时在国务院审办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后,谣言不攻自破。下面是清单中的部分内容:
国务院审办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下面关于检验检测人员的部分:
子项编码 26010-002
子项名称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无
审批对象 公民个人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自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订)第四十四条:“从事本条例规定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和无损检测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检测工作。”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类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安全操作类作业人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