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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11月1日起实施:电动车入梯最高可罚1000元

新闻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21-10-29

       电梯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10月29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 " 条例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相关委员会与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解读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特色亮点和贯彻落实。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条例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立法背景】
        南京电梯超12万,宁、苏、锡首次跨市协同立法
       " 南京自2017年成为全国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城市以来,推行安全乘梯的创新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新闻发布会,既是一次对修订后的条例亮点、立法要义的宣传解读,又是电梯安全监管创新制度‘南京样本’的全面展示。" 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说。
       《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制定于2011年,为当时国内首部电梯安全法规,施行已有十年。此次修订后的条例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南京电梯保有量迅速增长,截止到今年9月,全市电梯总数达12.24万台,且年增长幅度一直保持在8%以上。仅2020年,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7169起,解救被困人员12343人。
        " 十年来,电梯的生产、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发生很大变化,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建华介绍,此次条例的修订,还首次开展了跨市域立法协同,南京会同无锡、苏州,对电梯立法的共性难点问题联合攻关。" 三个地方在立法框架结构和主要制度设计上达成共识,发挥立法资源和制度规范方面的协同推进优势,开辟了立法协同的新篇章。"

       与此同时,首次邀请熟悉法规政策、热心电梯事务的行业专家,深度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各环节全过程;组织立法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利益方、政府部门等听证会参加人,聚焦如何破解高层电梯 " 老龄化 "、如何设置电梯最低保修期、是否应禁止电动自行车进电梯等题阐述意见建议。


      【条例亮点】
       " 物联网 + 按需维保 ",助推 " 智慧电梯 " 发展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选型配置和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验和检测、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级巡视员夏德智介绍了条例十个方面的特色亮点。
        " 这一次我们不叫修改,而是修订,修订就是重新立法。" 夏德智说,新条例相比原来的条例变化还是比较大的。更加聚焦各方责任,更加聚焦创新新举措,鼓励维保单位探索高于国家标准的服务等等。比如新增 " 按需维保 " 内容,鼓励在最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长周期内开展电梯按需维保,探索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维修新模式。
       南京是全国首批电梯智慧监管试点城市。条例第十三条要求,新安装的乘客电梯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电梯,应当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网络远程传输等功能的电梯运行监测方式,并接入智慧电梯平台。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鼓励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电梯按需维护保养,提升电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电梯最低保修期调整为5年
        行业惯例为电梯出厂提供1-2年保修期,容易导致业主 " 入住即过保 " 的问题。南京 96333 平台数据统计分析,电梯在投入使用的前 5 年为故障高发期,主要缘于开发商或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高强度使用电梯运送建筑装修材料等,同时新安装电梯存在一定运行磨合期。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最低保修期限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五年。有助于倒逼电梯生产厂家提升产品质量,更加贴合电梯使用实际状况,也是保障电梯安全、保障业主权益的重要举措。" 夏德智说。
       电动车进客梯可罚200-1000元
       近年来,国内多起因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引发的安全事故,让人触目惊心。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同时促进形成共同监督的社会合力,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同时《条例》第六十条创设了相应法律责任,拒不听从劝阻、制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年以上的电梯纳入年度监督计划
        截至2021年6月,南京市高层建筑电梯保有量达55189台。据96333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困人故障统计数据表明,高层电梯困人故障占86%。
        围绕老旧电梯管理、更新、改造等方面,《条例》实施三大举措,一是增加安全配置要求。《条例》第十二条要求实现电梯轿厢、井道、机房的通信和无线信号覆盖。第二十五条要求高层建筑电梯配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
       二是建立强制安全评估机制。《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主要部件达到报废标准、使用期限超过 15 年的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应当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行大修、改造、更新,消除隐患,提升安全性能。经评估整改后无法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应当强制报废。
       三是将高层建筑的电梯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对超高层建筑的电梯、困人故障率高且使用期限超过 15 年的高层建筑电梯,纳入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体现重点监管、精准监管的要求。
        电梯广告收入应当优先用于维护
       电梯运行的维护费用从哪里来?《条例》第三十条等条款明确了电梯相关费用的出资渠道,确定了长效的经费来源。其中明确,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在物业费中列支。

       使用单位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优先用于支付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和广告收支情况。建立费用公示制度,推动电梯广告资源的合理利用。


      【贯彻落实】
       将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条例》落地落实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梁华表示,《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普法培训,促进监管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条款要求。
       梁华介绍,根据《条例》要求,重点围绕创设性制度,适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包括新装电梯五年质保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日常安全管理、按需维保、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等。
       同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还将高质量完成电梯安全三年专项整治,结合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优化升级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持续降低电梯困人故障率,对公共聚集场所、超高层建筑、困人故障率高且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高层建筑等电梯开展重点监督检查,保持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电梯登记率、定检率、操作人员持证率达标。
       梁华说,市民发现有电梯的违法行为线索,可以拨打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反映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