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黄埔“三管齐下”整治压力管道
黄埔区工业管道总长
一、“硬”监管推动专项整治落实到位
黄埔区压力管道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设备本体的安全状况不明,部分老旧管道使用年限长、原始资料缺失、未经全面检验;二是设备使用不合法,整治之前大部分管道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针对这种状况,黄埔区局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划红线。开展压力管道普查建档,严格提出整治要求,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标准,为企业划“红线”。二是控风险。对太古冷链、山力冷冻等液氨使用企业和广州石化、粤华发电公司等危险性较大、整改周期较长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加密巡查、加严监管,协调检验机构上门进行帮扶;对暂时未能落实全面检验的管道,要求企业制定针对性的监控特护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以防事故发生。对广州溶剂厂、文冲船厂等整改进度较慢的企业,通过现场督办、约谈企业高层等方式强力督促。三是攻难点。对广州石化、南方碱业等4家风险较高、拖延整改的企业果断进行立案查处,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整治,在行业内形成震慑,倒逼企业加速整改。
二、聚力“软”监管,形成有利于整治工作的严肃氛围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中,有部分因为生产连续性,设备难以停机进行全面检验,尤其像石化、电厂等行业涉及国计民生问题且有自身检修周期,装置更是难以停机;还有部分涉及液氨等危化介质,危险性较大,这些都是压力管道整治的重点和难点。黄埔区局在自身努力的基础上,聚集“外力”,对这类企业形成压力。一是聚政府之力。将广州石化、粤华发电、广石化等企业压力管道的实际情况和整治进展形成书面材料,多次向区政府、市局请示报告,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2014年来,市局领导就广石化压力管道问题先后5次到辖区召开协调和督办会议,增强督办力度。二是聚基层之力。定期对街道安监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将液氨使用单位名单及压力管道监管要求通报给各街道;在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中,将街道纳入作为参检部门之一,落实街道属地监管职责。三是聚部门之力。与区安监、城管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将压力管道整治融入辖区油气管线风险隐患治理的大安全中统筹安排;多次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油气管线、危化品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借多部门联合的平台督促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的大盘子全面考虑。在多方督促下,全区涉氨压力管道已全部落实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广州石化79套装置中,有28套装置压力管道已取证或已递交资料待发证,还有4套装置已落实检验;粤华发电除剩一个机组按供电计划要待明年5月才能停机外,其它装置管道均已完成全面检验和办证。
三、探索“巧”监管,运用检测技术手段掌握整治主动权
广州石化压力管道数量多、分布广、隐患大,仅工业管道长度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