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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逾35万台 河北省特种设备“亮家底”居全国第五

新闻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1-04-19
       近日,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0年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备保有量居全国第五,电梯达351880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在册特种设备767437台,比2019年底增加58185台,增长比例为8.2%,设备保有量约占全国总数的4.66%,位居全国第5位。全省在册特种设备中锅炉18129台、压力容器217666台、电梯351880台、起重机械140121台、场(厂)内机动车辆38418台、大型游乐设施1114台、客运索道109条。


       全省特种设备数量保持了平稳增长,近五年平均增长约8%,2018年增长最快,相比2017年增长了10.2%,2020年增长略有回落。
       由于全省大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以及环保要求,燃煤锅炉被拆除或替代,我省锅炉数量近年来持续下降,2017年减幅最大,共减少了7962台,2020年减少了1682台。从2016年到2020年,我省锅炉数量减少了10717台。
       我省电梯数量一直保持增长,电梯数量占全省特种设备数量的近一半,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电梯数量尤其是住宅电梯数量增速逐渐趋缓。我省场(厂)内机动车辆增长较快,五年时间翻了一番,2020年增长了近30%。

       截至2020年底,全省从事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有3233人,其中省级17人,地市级125人、区县级1521人、区县派出机构1570人。另外,全省专职安全监管协管员(基层安全员)858人。


       截至2020年底,全省纳入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的使用单位约79550家,涉及石油、化工、化肥、电力、机械制造、制药、食品生产、商场、宾馆、小区及公园、景区等多个行业和领域。全省累计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49884张。
       河北特种设备事故维持在较低水平,2020年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2020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整体稳定,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一起与特种设备相关的事故。近十年来我省特种设备事故维持在较低水平,万台设备事故起数及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事故情况仍偶有起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全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了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危化企业工业管道、流动作业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气瓶非法充装“清零”、供暖锅炉排查等多次集中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使用单位15169家,检查特种设备60586台,有效防范化解了各类风险隐患,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
       持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双控”机制建设,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全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基本完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升级改造特种设备综合管理平台,工作效率和科技监管水平持续提高。气瓶信息化管理实现突破,在全国率先实现气瓶全链条可追溯管理。96365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作用日益凸显,全省除雄安新区外96365电梯应急救援电话全部开通。
       当前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企业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识严重不足,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缺失,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缺乏抓特种设备安全的主动性,过分依赖于监管部门的检查以及检测机构和维保单位的服务。
       特种设备广泛分布于各行业领域,但是各监管部门未形成全面且明确的职责分工体系,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和检查的频次偏少,相互配合和齐抓共管效果不明显,监管合力尚未有效形成。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了解不深,人为破坏设备问题时有发生,给特种设备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据统计,今年以来因野蛮搬运、外力阻挡、恶意踹砸电梯等人为原因造成电梯故障占比达30%以上。
      目前,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中A类(专业技术类)安全监察员121人,占总人数的3.46%,骨干力量仍比较薄弱。
       四项措施给特种设备加上“安全锁”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与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形式,明确责任和义务,培养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特种设备信用监管体系,对无法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的企业予以公示,倒逼其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分岗位、有层次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和安全教育培训,对小微企业加强巡查,指导其做好安全管理。不断巩固特种设备“双控”机制建设成果,培育孵化专业的服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将双控机制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管工作中,督导企业健全、落实“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和要求。
       实行安全监管包联责任制。结合行业安全等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场合、重点设备进行分类评价,推广网格化监管模式,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负责人、协管员、检验人员和各级监管人员,构建全方位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的作用,提高监管效能。针对化工园区特种设备数量较多、监管人员相对较少的情况,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协助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加强监管力量,补齐工作短板。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更高层次、更权威的特种设备多元共治监管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构建“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市监安全监察、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大监管工作机制。各监管部门切实厘清职责边界,推进联合监管执法,实现信息共享共用互认,联合惩戒违法失信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提升安全监察人员的专业素养。探索建立职业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开展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的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操指导,有效提升基层监察人员专业素质。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基层监察人员福利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