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生活报 发布时间:2021-01-25
12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发布《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将建电梯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线上监测线下维护
据了解,对具有基于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的电梯,试点维保单位通过物联网系统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况,开展在线实时检查维护,现场维保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不具有基于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但具备维保工作无纸化、信息化管理条件的电梯,试点维保单位每15天通过现场照片、视频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其中实施“全包维保”模式的,现场维保间隔最长不超过2个月;实施其他维保模式的,现场维保间隔最长不超过1个月。
建立维保试点后,怎样加强监督管理?据介绍,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建设哈尔滨市电梯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优先将试点电梯纳入平台管理,加强维保信息公示公开,实现“96333”应急服务。鼓励推广电梯装设基于物联网的远程监测系统,实现线上实时检查和监测维护情况、线下针对性现场维护保养相融合。
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 发生安全事故将被退出试点
征求意见稿提出,若试点维保单位不能持续满足试点要求,存在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存在未按承诺实施维保、监督检查发现严重问题、维保电梯检验不合格等其他可能影响电梯维保质量的情况,试点单位要退出试点。
此外,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动申请退出或被取消试点资格,维保单位发生变化不再满足试点申请条件的;电梯检验或检测不合格,安全责任险过期,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或无纸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失效的;电梯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的;在维保质量抽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与维保单位自我声明工作标准不符的;经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确属因维保不到位导致投诉举报较多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电梯安全的情况,试点电梯退出试点。
新安装试点电梯要定期检验 电梯重新启用要检测
据悉,试点电梯将根据设备风险水平和安全管理状况定期检验。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2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对于经改造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新安装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对于使用15年以上经重大修理的电梯,监督检验后视同使用6年以上电梯开展检验和检测。对于办理了停用手续的电梯,重新启用时,不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进行1次检测;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检测后,再进行1次定期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