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黄河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2-18
从12月17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至少每15天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一次,全年不少于24次。
为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我省开展改进维护保养模式改革,选择大同、临汾、忻州3个市开展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实行按需维保,突破现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的固定项目和周期,允许根据电梯实际运行状况、生产厂家要求以及使用单位需求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确定现场维保的项目、内容和周期,提高电梯维护保养的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费学峰说。此外,把原来每年一次的定期检验改为检验和检测相结合,根据电梯使用年限调整为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2年检验1次,不实施检验的年份由电梯使用单位自行或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检测即可。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不纳入改革试点,仍是每年定期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