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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正式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开创监管新局面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20-11-25
       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这8大类设备。如何对特种设备开展有效安全的监管,一直是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大重任和难题。作为我国经济密度和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更是需要克服重重挑战。

       令人欣喜的是,即便是在重重考验下,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水平多年来依然稳居全国前列,同时,该市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法治化建设,前不久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格外引人瞩目。这部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法规,已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由此翻开了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新篇章。


1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现场指挥2020年深圳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法治化”是民之所盼监管所需
       能否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关键要看能否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电梯是最为常见的特种设备,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以深圳为例,截至目前,深圳在册电梯突破17万台,总量位居全国第四位,密度居全国之首,并且老旧电梯多,电梯监管数量占特种设备监管总量的近70%。
       近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等系列措施,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不断加速。然而,要高质量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不仅要加大资金投入,更要有一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管体系。如何实现这一目标?深圳市的做法是加强法治化建设。
       早在1995年,深圳市就出台全国第一部电梯安全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电梯及自动扶梯安全管理条例》,成为全国率先实施电梯强制预防性维修保养制度的城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城市人口逐年增加,深圳市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特种设备运行故障时有发生。同时,权责利不完全匹配。比如在住宅小区,电梯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权利时有冲突。“加强电梯安全立法,已经成为民生所盼、监管所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7年,电梯安全立法被列入深圳立法计划,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成为牵头调研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一马当先,归纳总结了多年来在电梯安全监管中的系列重点难点问题,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数据参考。历时3年反复修订,2020年6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终于在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说:“《若干规定》系统梳理了深圳多年来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总结了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系列解决方案,适应了深圳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的所需。”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处长郑穗华带队检查疫情防控期间的电梯安全。


        “变通+创新”为管理难题破冰
       《若干规定》的出台,被认为是深圳市在电梯安全管理领域的一次富有意义的探索。其中不少创新举措,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当前深圳市所面临的电梯安全监管难题,而且对全国各地开展相关工作也具有良好的参考价值。
       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近年来,由于电梯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涉及多个主体,在事故发生后,各方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时有发生,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若干规定》规定,电梯使用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电梯在使用和停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由电梯使用管理人根据需要,先行垫付应急救治等相关费用。同时,从特定场所配置电梯停电应急设施设备、载荷试验、困人故障应急救援和对维保单位的监督等方面,对电梯使用管理人设定了特别义务。
       首创电梯强制保修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电梯质量没有直接规定保修义务,加上电梯选择权、管理权和乘用权时常分离,电梯使用人得不到质量保修保障。《若干规定》创设了电梯质量保修制度,围绕电梯维护保养标准专门作出规定,要求电梯制造或者销售单位对电梯履行保修义务,最低保修期限为自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满3年,或者自电梯出厂之日起满5年。这是电梯质量保修期首次入法。
       明确困人救援响应时效。据调研,电梯乘用人最担心的问题就是电梯困人,很多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为电梯乘用人被困时无法得知救援时间而错误自救导致。《若干规定》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故障通知后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迅速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此外,维护保养电梯数量超过50台的单个物业管理区域,维保单位要提供驻点服务,切实提升电梯使用安全水平。
       规定电梯乘用人义务。目前,不少电梯事故是因为电梯乘用人在使用电梯时超载、打闹、毁坏和恶意使用紧急停止装置等行为导致。《若干规定》创新性增加了有关电梯乘用人义务的禁止性条款,规范了安全使用电梯行为,明确学龄前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士乘用电梯应当有专人陪同,并规定电梯乘用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若干规定》还落实了使用管理人对维保单位监督责任,打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通道,强化电梯数据管理与智慧监管等,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电梯安全的重大关切,为深圳电梯使用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严监管+高标准”打造试点城市
       自10月1日《若干规定》实施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宣贯工作,明确各有关单位任务分工,在市场中引起了积极反响。为什么深圳市能够在全国率先实行责任更为明确、保修更高标准、管理更为精细、监管更为严格的电梯安全监管新规?这种底气,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取得的工作成绩密不可分。
      作为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主管部门,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为实施更严标准更高要求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氛围。
       在科普教育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电梯安全公共宣教,开展电梯安全事故演练,开通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服务,有效提高了全民安全乘梯的意识。其中,“星期一查电梯”已经成为深圳市民喜闻乐见的执法科普性节目。
       针对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一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利用政府补助资金,大力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助力各电梯安全责任方提升电梯安全管理的水平;组织开展电梯维修技能竞赛,推动电梯维修技能队伍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针对疫情影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免费向全市维保单位发放口罩,出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延期措施,切实为保障电梯安全和企业复工解难纾困。
       在监管水平提升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则积极推进维保服务质量测评标准制定,为选聘维保单位提供参考,促进维保市场优胜劣汰;建设完善“电梯一码通”移动端公众服务平台,推出“一码追溯”“一键救援”“互联网+安全教育”等服务,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建设。在此基础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电梯全口径监督抽查,开展电梯专项整治,有效落实各单位责任,有力保证了市民乘梯安全。其中,在今年的电梯全口径监督抽查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和载荷试验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8.6%和96.1%,创造了历史新高。
       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其他领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样将安全监管的意识和责任落到实处,全市特种设备定检率连年保持在99%以上。
       在《若干规定》实施的同时,作为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指定的全省两个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市目前还在积极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改革,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朝着特种设备安全示范城市大踏步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