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光明网 发布时间:2020-11-06
近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征求电梯维保改革试点方案意见,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试点,引导电梯维护保养从“重维保过程”向“重维保效果”转变。同时,拟升级改造“监管系统”,建立统一的电梯信息公示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纳入试点范围的电梯维保单位申请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时,应当征得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同意,近3年来未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具备维保工作信息化管理能力;应当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要求,将企业维保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在企业、试点所在市地局和县区局官网上任选其一公开,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包括电梯故障率、停梯时间、救援时间等指标。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应统一明确电梯检测周期,充实完善具体测试项目,强化对电梯各项性能的检测检验,新安装电梯监督检验后6年以内,每3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6年以上,15年以内的电梯,每两年检验1次,在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使用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1年检验1次,检测1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升级改造监管系统,建立统一的电梯信息公示平台。各市地局要加快推进电梯“96333”应急处置平台建设,优先将试点电梯纳入管理,有效提高应急管理效能。试点单位要对电梯的维保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