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发布时间:2020-09-14
当前广东省各地正在开展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目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加装电梯数量已经突破4000台,且近年一直呈增长态势。广东省政协委员莫伟琼在今年省两会期间提案指出,加装电梯便利了百姓的出行,但安全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莫伟琼委员建议在全省推广电梯委托管理、设立专项维保更新资金、鼓励装设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日前,广东住建厅答复表示,将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完善老旧住宅更新改造电梯相关政策:对各市老旧住宅更新改造电梯配套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的城市,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各项细则,并尽快向社会公布。
建议
为电梯设专项维保更新资金 莫伟琼调研发现,加装电梯后存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维修资金筹措困难、缺少有效沟通平台、土建工程质量缺乏有效监管等突出的安全管理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莫伟琼建议推广电梯委托管理。她说,为有效解决加装电梯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等问题,建议大力推广电梯委托管理,由政府搭建平台,行业协会推荐专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履行电梯日常管理职责。条件成熟后,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实现统一联片的电梯安全委托管理。 建议设立专项维保更新资金。对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主要是引导设立专项维保更新资金。资金来源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引导业主将加装补助资金作为专项维保更新资金,对于早期已经完成加装但未能享受补助的,相关部门应充分考虑政策的公平性,建议通过其他方式给予一定补偿;二是明确电梯轿厢商业广告收益为“取之于梯,用之于梯”,充实专项维保更新资金。
打造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平台
莫伟琼还建议打造电梯事务社区治理平台。通过社区议事平台,将业主、物管、维保单位、行业专家等各方组织在一起,协调解决电梯问题,保证信息透明对等,在阳光下解决矛盾纠纷。 鼓励装设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电梯通过装设物联网监控系统,不仅能对电梯进行远程监控,实时捕捉设备运行数据,及时响应困梯、故障等特殊情况,还能运用大数据进行预警预防。建议出台支持性政策或设立专项补贴资金,鼓励装设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加强土建工程质量的安全监管。加装电梯的土建工程作为电梯的基础支撑结构,具有公共安全属性,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市民关切,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安全监管。 开展电梯养老保险试点。电梯养老保险由使用单位购买,保险公司负责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监督、零部件费用进行支付、出现意外伤亡事故进行赔付,并依据投保年限按比例出资对电梯进行改造更新。养老保险是电梯安全管理领域的一项创新,可以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
答复
1、省内未见加装电梯重大安全事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对提案做出了答复。答复首先介绍了广东在住宅加装电梯方面开展的工作,并指出,经过各方努力,近年来,广东未发生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首先是开展了落实监管责任工作。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对超出保养维护期限的,要暂停使用,直至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保养维护,对于存在安全问题的,要立即关停,并按规定申请维修或更换。 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明确要求对于那些安全隐患明显的老旧小区住宅电梯,需要立即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 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如广州市率先在越秀区推行“电梯托管管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推动行业协会搭建平台,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托。 最后是推进电梯保险工作。2012年,广东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已提出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举措,得到社会的支持,截至2019年底全省电梯投保率已接近90%。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东省电梯保险工作的通知》,鼓励保险行业积极创新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范围,拓宽服务领域,探索推出更多保险产品和服务。
2、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尽快制定完善老旧住宅更新改造电梯相关政策。对各市老旧住宅更新改造电梯配套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制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政策的城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各项细则,并尽快向社会公布。 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电梯安全工作。督促各地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防范工作,辖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房屋使用安全隐患进行定期全面排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老旧电梯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督促立即进行更新改造。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旧楼加装电梯的安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提倡加装的电梯建立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所加装的电梯运行状况,实现对运行故障的及时预警和对困梯乘客的及时救援。
3、优化电梯加装办理及保险服务
住建厅表示,下一步还将优化电梯加装手续办理及保险相关服务。进一步优化电梯加装事项办理程序,在办理旧楼加装电梯的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办理检验申报等事项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优化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加装电梯的便利度。继续支持和鼓励我省保险业积极创新电梯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范围,拓宽服务领域,探索“保险+服务”新模式,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符合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保障要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强化加装电梯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督促各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审查和颁发施工许可证。 对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的加装电梯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联合镇(区)政府、街道办建立日常联动机制,加强对加装电梯工程的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从严从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确保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