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检院检验人员一线检验时发现电梯设计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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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特检院一线检验人员在开展曳引式电梯监督检验时发现:某电梯制造单位设计安装的型号为THF2000/0.5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在检查验证电梯轿门慢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是否符合检规要求时,会引起该台电梯限速器动作。后经检验人员反复试验并仔细检查确认,查明了这一问题的原因:该型号货梯为了符合GB7588-2003一号修改单要求,设计了一套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该装置主要由装在轿门上的电气检测开关来监测轿门是否被打开,当轿门打开,则驱动限速器上的电磁铁顶出铁心,从而限制限速器转动。但是,若此时轿厢发生移动,则由限速器联动轿厢安全钳或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夹绳器)动作制停轿厢,达到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目的。当轿门关闭后又收回电磁铁铁心,整个过程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虽然制造单位这一设计符合了GB7588-2003一号修改单要求,但是该制造单位的该型号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轿门采用的是旁开双折门,门扇之间为间接机械连接(钢丝绳连接)。按照检规要求,间接连接的滑动门,未被锁住的门扇上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其闭合。然而,设计者直接把之前原本用于验证慢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做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中驱动电磁铁动作的监测开关,且该电气安全装置并未接入门锁回路,因此,这种设计不符合检规要求。此外,通过检查该公司其他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时,发现该公司为了符合修改单要求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均采用了此种设计,因此,可以认定该项缺陷为此公司货梯产品的共有缺陷。此情况已反馈至制造单位,要求其改进设计,并对之前出厂的电梯进行召回修复。
(通讯员:俞士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