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燃气闪爆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实施安全责任制度体系,积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意识、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同时,要严格保障气瓶质量安全,规范充装行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严格落实充装前后检查制度,严禁违法充装超期未检、改装、翻新、报废以及非自有气瓶;严格落实扫码充装,确保气瓶充装信息的可追溯;要及时申报气瓶定期检验,对报废气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不得将未作去功能化处理的报废瓶直接转卖给除气瓶检验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要建立瓶装气体销售台账,逐批核实批量购气者经营资质;要严格落实对瓶装燃气用户安全常识教育义务,并做好入户安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