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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野生动物园观光车侧翻”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涉事司机等3人被立案

发布时间:2023-01-09
       近日,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通报“5·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车辆侧翻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涉事司机等3人被立案,车辆运营单位兰州康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0万元。
       据通报,去年5月2日16时37分许,兰州野生动物园内一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发生侧翻,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兰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指示,有关领导赶赴一线组织抢险救治和安抚善后。兰州市政府依法批准成立兰州野生动物园“5·2”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分析论证,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经调查,司机沈某违反操作规程,驾驶事故观光车拉载乘客在园区内主干道下行坡段超速行驶,从左侧超越前方车辆后,操作不当,是引起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事故车辆运营单位兰州康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不全面,安全管理能力不足;有关国有企业安全管理缺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安全责任缺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市级监管部门未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未能有效督促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党委政府在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跟踪问效不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力;属地监管部门落实县政府安排部署不力。
       有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事故观光车司机沈某已被依法吊销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司法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立案;兰州康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常某某等2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有关部门对兰州康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处以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行业部门、属地党委政府及国有企业的11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诫勉谈话的党纪政务处分。对1名公职人员予以组织调整。
       兰州野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兰州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兰州市政府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由市国资委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兰州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国资委向兰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皋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皋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向皋兰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