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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加强燃气气瓶安全监管

新闻来源: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气瓶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坚决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加强气瓶充装企业安全监管。全市取得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31家,企业登记在册液化石油气瓶1827380只。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充装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充装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非自有产权(未在本单位登记)、翻新“黑气瓶”、没有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充装企业依法履行气瓶报废义务,及时将报废气瓶送气瓶检验机构进行去功能化处理。7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8家充装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6个,立案查处案件1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辖区市场监管局,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全市充装企业将已到定期检验有效期的65528只气瓶送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二、加强气瓶检验企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是否按规定装配瓶阀,是否按规定破坏性处理报废气瓶,是否存在翻新、改造报废气瓶等行为。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监督气瓶检验机构依法将检验不合格或已判废的15826只气瓶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建立清远市气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将液化石油气瓶安装二维码、气瓶建档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充装企业在充装前进行扫码识别,平台确认气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后方可允许充装。监管部门可在平台对充装过程进行监督,实现了“一瓶一码”和“一瓶一险”,扫码充装,智慧监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重点单位、复杂区域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严厉打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营造共治氛围,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相关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继续压实压紧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统一工作步骤,认真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