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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阳江市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单位抽查结果公布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6日,阳江市质监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开展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人员及分组

执法检查人员在该局持证执法人员中由法规科工作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每一事项的检查组均从该局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4人组成,其中责任科室及其他科室人员各两名。抽签结果如下:人员9名,分为3个组,第一组:孙智、陈瑞英、戴振特、林仲恒;第二组:叶汝南、林仲恒、卢家源、邓大悦;第三组:刘月霞、叶汝南、曾昭军、林仲恒。

二、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按照《阳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比例,由我局法规科工作人员在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的检查对象共5家,其中生产单位2家,分别为:阳江宝马电梯有限公司、阳江市中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3家,分别为: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阳江检测院、阳江市登峰气体有限公司、阳江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拍照记录等方式,重点对许可证有效期、人员资格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

1.质保体系是否正常运转及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抽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检测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

3.检验工作质量情况;

4.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情况;

5.各项管理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是否有日常运行记录。

四、检查情况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查情况如下:

阳江宝马电梯有限公司

1.未能提供部分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和作业人员的有效社保记录和工资表;

2.任命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足4人,不符合质保体系要求;

3.未能提供在用作业仪器检定报告。

阳江市中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部分作业人员证缺聘用记录;

2.任命的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足3人,不符合质保体系要求;

3.抽查“阳江市江城区新达海鲜城施工档案”,没有脚手架检查记录;

4.未能提供日常施工过程中所使用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合同;

5.2018年度日常培训计划不完善。

(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如下: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阳江检测院

未发现问题。

阳江市登峰气体有限公司

未发现问题。

阳江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

检查时已停业。

检查发现上述5家单位的人员证件较为齐全,质保体系比较完整,各项制度能有效落实。存在问题的单位,我局均已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现这些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结果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