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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断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17-12-14


突出问题导向 保障民生安全

深圳市不断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 本报记者 傅江平

率先实施电梯全环节监督抽查、率先全面开展电梯载荷试验工作、发出全国首份电梯事故险统保保单……近年来,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深化对电梯的安全监管认识,不断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全市特设安全形势整体平稳提升,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在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中,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刻认识到,电梯是公共产品或具有类公共产品属性,政府部门要有全方位服务意识和全领域法治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法律基石,紧密联系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全力消除全市14多万台电梯的安全隐患。

2011年,深圳首次启动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15年,深圳首次启动电梯使用管理和检验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16年,深圳首次启动电梯制造安装质量和载荷试验监督抽查工作,至此,涵盖电梯制造、安装、维保(含载荷试验)、使用、检验的监督抽查在深圳全面实施。

几年来,电梯维保工作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上升,从2011年的77.6%上升到2017年的97.9%,有效破解现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项目、检验时间“双固定”所带来的“重视定期检验,不重视日常维保”问题。据统计,2016~2017年,通过监督抽查,全市共发现并消除2916个安全隐患(不合格项目),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2011年以来,仅通过维保质量监督抽查,该市共立案查处监督抽查不合格维保单位230家(次),为市场选择优质产品和服务提供了权威参考。

2015年底,深圳率先全面开展电梯载荷试验工作,对曳引式电梯、自动扶梯分别每3年、每5年进行一次载荷试验。此项改革被质检总局二号修改单采纳。通过载荷试验工作,有效解决了一批安全风险:找出了平衡系数不合格、超载保护不合格、工作制动器制动力不足、附加制动器失效的主要原因和应对之策。

2013年10月,全国首份电梯事故险统保保单在深圳顺利落地。电梯统保项目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突破责任险“投保人有责赔付”模式,创新建立“有事赔付”模式,不管谁都可以投保,不管投保人有无责任都可以赔付;二是突破责任险低限额模式,创新建立高限额模式,事故死亡者每人最高可赔付100万元,每台电梯最高可赔付300万元;三是创新建立了赔偿议事机构,对有争议的赔偿案件,由行业专家、律师代表等投票决定赔偿事宜。统保项目一经推出,即受到市场欢迎,目前已有8万余台电梯投保了电梯统保项目。通过电梯事故险统保项目,深圳市建立起高效的电梯事故赔偿纠纷解决机制,解决了“该不该赔、该赔多少”问题,建立了救治费用垫付机制,为事故善后提供有效资金支持。

在建立多元共治电梯监管模式过程中,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认识到,一方面小区业主与电梯安全最相关,对电梯安全最关注,对保障电梯安全投入最关键;与此同时,业主在电梯管理上缺失话语权、参与权、知情权,电梯安全知识普及尚待加强。

为了打通电梯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2016年,深圳率先开展电梯安全社会治理试验小区创建工作,目前参与创建的小区有50余个。在建设中,推进业委会建设,通过物管合同约定电梯故障率等指标约束,该市将压力顺利传递到电梯维保管理环节;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系统,让业主对电梯状况一目了然,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推行预防性维修模式,减少零部件损坏带来的故障和潜在风险。

为了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了解民意,该委加大舆情监控力度。今年11日~1130日,共发送特种设备日报227期、即时报14期,编制事故专题报1期,共计舆情信息564条,其中涉深信息192条;累计推送短信2.4万余条,邮件1.2万余封,微信227期。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副主任郭驰表示,深圳市将按照“市场化、透明化、信息化、规范化”思路,在高标准高质量准入、定检方式转变、大数据监管、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为新时代电梯安全提供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