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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召开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座谈会

新闻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时间:2021-07-01
       6月24日上午,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专班在省应急指挥中心召开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座谈会,省专班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中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专班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高涌涛主持会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邓正雨、省交通运输厅二级巡视员付伦香参加了会议。
  会上,物流企业、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协会等代表就执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谈了体会,认为十二项措施很及时,也很好用,既保护了合法经营的企业,又保护了运输车辆和司机的安全,必将产生很好的效果。相关单位还对具体落实好十二项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有关同志回应了相关建议意见。
  会议指出,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十二项措施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是落实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以实际行动体现广东担当、广东责任、广东作为,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十二项措施的落实。清醒认识我省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把十二项措施抓好抓实。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危险源头拦截在第一关;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做好贯彻和宣传工作,促进行业共同落实十二项措施;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发力,推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防范工作。要积极稳妥推进十二项措施的落实。认真梳理各企业、行业协会对贯彻落实十二项措施具体方法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贯彻落实的具体手段;在落实十二项措施的过程中,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在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用好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平台和算法建设,让管控手段更精准、更有针对性,切实提高十二项措施的执行效果。要人性化保障十二项措施的落实。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从业人员的正当需求,在从严管控的同时,拿出更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好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实际困难,让大家既安全又安心,更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省专班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会,企业、协会代表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地市应急管理局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