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天到1天,北京大幅压缩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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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北京市大幅压缩特种设施使用登记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由原先的11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作为现代工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备设施,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北京市现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类特种设备46万台(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局长走流程”活动为契机,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全程网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高效办理,切实提升了企业办事便利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目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环节多、办结时限长等问题,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流程由受理、办理、审核、审批、制证5个环节调整为受理、审查、发证3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由11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切实将“局长走流程”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特种设备领域行政许可改革的具体举措。
改革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事环节减少40%,办结时限压缩91%,大幅提升了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特种设备作为现代工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备设施,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北京市现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类特种设备46万台(套)。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局长走流程”活动为契机,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全程网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高效办理,切实提升了企业办事便利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目前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环节多、办结时限长等问题,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流程由受理、办理、审核、审批、制证5个环节调整为受理、审查、发证3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由11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切实将“局长走流程”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特种设备领域行政许可改革的具体举措。
改革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事环节减少40%,办结时限压缩91%,大幅提升了全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办理效率,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