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民生敢于担当 坚定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心系民生敢于担当 坚定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广东省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
编者按:2015年7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质检系统表彰大会,广东省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荣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表彰的全国质检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该处张志光处长代表全处在会上作了《心系民生,敢于担当,坚定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发言。
为破解电梯安全监管难的问题,广东省质监局在全国率先对电梯安全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获得社会普遍认可,并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国务委员王勇、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国家质检总局还在东莞召开现场会专门推广我省的经验。2014年胡春华书记在陪同王勇国务委员到省质监局调研时强调,“应当认真总结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并将这些经验和做法推广至电梯之外的行业,为促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此,我们把省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处的经验介绍全文刊发,以供各地在进一步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电梯之外的行业”的改革中作为借鉴和参考。
广东是全国电梯保有量最大的省份,在用电梯达52.6万台。2011年,中山市一名农民工的孩子穿着洞洞鞋乘坐自动扶梯时被绞断了腿,却因各方责任不明晰,没能得到及时的赔付和治疗,孩子的父母四处奔走维权。这个事故让我们非常痛心,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保障电梯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
电梯安全的关键是什么?电梯事故、故障的受害人维权难的症结在哪里?我们经过反复调研和深入分析,找出了问题所在:一是电梯权属复杂,安全责任不明晰;二是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三是检验环节职责混淆;四是社会监督、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五是电梯维修更新资金难以保障。解决问题的钥匙在哪里?我们认为,就是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的首负责任,改革电梯维保与检验体制,引入电梯责任险和电梯维修资金保障机制,营造多方齐抓共管的电梯安全监管新格局。
改革是艰难的,首先难在取得共识。通过与住建、保监、法制、财政等十几个部门积极沟通,与改革涉及利益方反复交换意见,我们制定了改革试点方案,于2012年4月得到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批复同意在广州、东莞开展试点; 2013年3月,总局在东莞召开电梯改革现场会。2014年5月,省政府印发在全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的序幕就此拉开。
改革的艰难,更体现在推行过程中,既有固有监管模式的束缚,也有利益相关方的博弈,面临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我们以为民负责的精神,以敢于担当的勇气,解决了改革面临的诸多困难。一是破“责任不清”之难。由于电梯涉及多个主体,万一出事,各主体相互推卸责任,受害者难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改革初期,很多物业公司对被确定为“首负责任”承担者存在顾虑或抵触情绪。为此,我们积极指导基层单位做好政策宣贯,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和活生生的事例,说服业主和物业公司,逐步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主动履行电梯日常管理职责。二是解“赔付风险”之困。发生电梯受害赔偿事件,往往物业公司也承担不起,引入电梯责任保险分担风险就成为电梯管理者的最合理选择,由此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的社会救助和监督体系。广州一居民小区电梯出现故障导致一名乘客跌倒骨折。物管第一时间通知维保公司将人救出,送院治疗,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赶到现场理赔,并垫付伤者医疗费用1万元,一场公共安全事件悄然化解,达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三是改“维保混乱”之局。责任链条不清晰,物管选电梯维保单位时就往往以价钱低为标准,对维保过程和质量不闻不问。责任清晰了,物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就自然会注重维保公司口碑并积极参与监督,从而提高了电梯的安全性。四是立“现代监管”之义。改革厘清了政府监督检验和法定定期检验的关系,改变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传统监管理念,实现政府从“运动员”到“裁判员”的转变。改革带来了变化,电梯事故或故障受害人上访闹事的少了,涉及电梯的媒体报道和社会舆论的焦点,也从过去动辄拷问“政府部门在哪里?”,转为对企业主体责任履行的关注。
2015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将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等核心改革举措融入其中。为了这部条例,全处同志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去年国庆假期没休一天假。半年多来,配合省人大,召开了上百次各类会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展网络投票,数十次易稿修改,力争使条例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呼声。由于涉及权责利益的调整,对条例中是否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首负责任”的争论尤为激烈。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栏目还专门组织了一期题为“电梯事故谁应该承担首负责任”的电视辩论,我局任小铁局长亲自上电视节目激辩首负责任问题,全国媒体报道冠以“广东立法史上的最尖锐辩论”。因为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负责任等措施最终被地方立法接受。
目前,全省52万多台在用电梯使用管理权者确权率达95%;电梯责任险投保率从不足5%上升至73%;由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维保的电梯比例从不足20%提高到48.5%;万台电梯事故率和事故亡人率从2012年的0.17和0.14,下降到2014年的0.04和0.02。改革得到社会普遍认可,也得到了省委书记胡春华、国务委员王勇等领导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让我们欣慰,更让我们鼓舞,但我们不会止步,我们将继续秉承现代质量安全监管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让特种设备更安全,当好人民群众满意的“质监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