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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解读及其实施策略专项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了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4日分别颁布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为了有效贯彻落实《两个规定》要求,帮助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深度理解、掌握和执行《两个规定》的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质量和安全运行。我协会于2023年5月29日-31日在佛山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解读及其实施策略专项培训活动。 届时,将邀请专家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详细解读《两个规定》制定背景、依据、内容、关键点以及相应的建议,供参加人员参考、借鉴和研讨。
      现将有关活动安排和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
       二、宣贯时间
       使用单位报到时间: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17:30;
       使用单位培训时间:2023年5月30日。
       生产单位报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4:00-17:30;
       生产单位培训时间:2023年5月31日。
       三、宣贯地点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西路,佛山市质安职业资格培训中心。(附件一)
       四、相关费用
       宣贯费:1500元/人;
       食宿自愿,费用自理(食宿费250元/人/天)。
       食宿费与食宿相关事项咨询:叶先生 0757-83691990
       五、宣贯费缴纳及报名
      (一)已报名人员请在5月28日前汇款至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汇款时注明“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并写明单位名称及学员姓名,现场报到时请提供汇款凭证。
      (二)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请提供单位开票资料,并在报到现场认真核对开票信息。
      (三)宣贯费用汇款账号
       户  名: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账  号:3602001109200117159
       开户行:工商行广州市同福中路支行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此次宣贯会的学员5月21日前扫以下二维码报名。


生产单位报名二维码


使用单位报名二维码


       七、联系方式
       冯雪莲:19925655842   吴连永:19924304798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交通说明.docx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解读及其实施策略专项培训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