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以“责任+技术+保险+监督”方式,促进气瓶监管效能全面提升,保障民生用气安全。
一是落实充装单位主体责任,理顺气瓶安全权责关系。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充装单位首付责任范围,改变气瓶登记方式为按单位办理,规定充装单位在事故接报后应当配合事故处置、提供相关信息,及时通知保险人垫付、支付有关费用。二是实行年度气瓶检验质量监督抽检,强化技术监察作用。明确气瓶检验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自2018年起每年开展,深圳市财委落实经费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和相关违法案件信息。三是实施气瓶全环节安全溯源,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深圳将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瓶装燃气气瓶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一瓶一码”记录气瓶登记、充装、检验和瓶装燃气运输、储存、配送、消费等各环节清晰完整的全生命周期流转信息,支撑和促进深圳气瓶安全管理、燃气经营管理、事故调查善后、保险赔付救济等工作。四是推行公众气瓶事故统保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政府对购买保险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适当的一次性补贴,以促进该项工作的有效实施,从而提高气瓶安全事故救助赔付能力,切实保障瓶装燃气消费者权益和公众利益。五是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监管监督作用,完善多元共治。强化各环节政府部门间的对接执法,严格市场退出和从业禁止性规定,基于全流程溯源信息系统,推进气瓶流转信息公开,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扩大消费者知情权,强化公众监督,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三方监管监督作用,完善气瓶安全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