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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开展“安全生产月”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8

今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党100周年安全监管保障和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同时针对湖北十堰燃气爆炸及近期各地各类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茂名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在今年“七一”百年华诞前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领导带队。茂名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督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别对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茂名市供气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在督导过程中,主要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人员在岗情况和相关记录。对现场发现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持证充装人员不足、相关记录不完善等安全隐患,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立即停止充装活动,待满足充装条件后方可进行充装。目前,市局领导带队明查暗访,督查督导燃气相关企业16家次,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已移交区、县局跟进整改。

二是各级联动。茂名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全面排查人群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油气管道、化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重点对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销售国家淘汰和明令禁止的燃气燃烧器具及附件产品等违法行为,督促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加强气瓶安全防范工作。

三是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针对上半年茂名市危化企业安全事故频发的情况,及时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会,布置对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检查。目前,检查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6家次,发出监察指令书6份。二是配合油库安全隐患排查。“4.11”高州金墩油库事故发生后,茂名市局和县级市(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180多人次配合各地安委办开展油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涉及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3家单位,已责令进行整改。三是迅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后,茂名市市场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全市各地迅速开展了燃气安全检查,共出动人员1800多人次,检查充装单位及危化企业155家次,流通领域燃气器具以及附件产品经营单位125家次,集贸市场、餐饮场所450家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0份,排查并处理安全隐患180余处,立案查处10宗。四是开展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行动中,茂名市市场监管局已对12家气体充装单位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已对充装单位进行了一轮监督检查,发现并完成隐患整改50余处。五是开展老旧电梯为重点的风险评估工作。此次风险评估工作是对全市在用2004年以前制造出厂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风险评估,以医院、学校、外事会议接待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及投诉较多的物业小区等在用老旧电梯为重点对象展开。目前,已完成一百多台老旧电梯现场评估。六是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制定茂名市开展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目标、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使用单位264家,出动检查人数718人次,检查设备485台,发现隐患33处,发出监察指令书85份,立案18宗。七是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鼓式制动器的拆解技术培训,抽查拆解现场20处。八是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针对茂名市中小游乐场所存在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缺失、设备质量差、违规使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13家,设备52台,督促使用单位报废设备3台,改造延期设备4台,消除安全隐患5处。

四是宣传有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大楼一楼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标语口号。同时,督促充装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居民开展气瓶安全、电梯安全使用以及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

下一步,茂名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宣传,大力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将事故隐患和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全市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