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管理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自查自纠时间: |
序号 | 自查项目 |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首负责任相关规定 | 检查方法及内容 | 自查情况 | 自 纠 措施 |
1 | 使用登记 | 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使用管理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电梯属于产权共有的,可以协商确定其中一个共有人办理登记。 | 1.是否有电梯使用登记证及变更办理相关材料; 2.电梯上是否已张贴使用标志; 3.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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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全管理人员 | 指定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其规范管理和使用电梯三角钥匙。 | 1.是否指定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人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聘用栏是否有单位法人签字或盖章;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是否与电梯数量相匹配,超过30台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制度要求落实定期检查、教育培训、隐患治理等工作,是否明确三角钥匙的专管员及使用方法; 4.相关见证材料是否齐全。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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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管理制度 | 健全电梯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相应见证材料: 1.安全管理机构(必要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2.日常维护保养及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3.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管理制度;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管理与培训制度; 6.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8.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其它,如使用电梯运载家具电器、建筑材料及垃圾等管理制度。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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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志 | 在电梯的明显位置标明使用登记标志、检验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年限届满日期以及服务、投诉、救援电话。 | 查看电梯的使用登记标志、检验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年限届满日期以及服务、投诉、救援电话是否有标明。 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入口至少有下列标识: 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红色中文“停止”开关是否有效,对于需要设置附加红底白字的中文“急停”指示标记的是否有设置,如下图所示: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当扶手带外缘与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400mm,特别是扶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固定防护挡板。如下图所示: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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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紧急报警 | 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电梯运行期间在岗。 | 1.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是否持续有效,通话是否畅通有效; 2.监控室是否有值班人员值班,是否有响应救援记录; 3.是否存在乘梯人投诉紧急报警失效的情形。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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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维护保养 | 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没有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 | 1.是否有建立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并开展检查,相关检查记录是否保存; 2.电梯维保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维保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修理资质; 3.电梯维保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有2 人以上维保人员到场维保,是否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维护保养; 4.维保记录是否有持证维保人员及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记录是否完整、及时、真实和有效。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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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日常管理 | 1、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乘坐电梯行为的,及时制止; | 是否有工作人员日常巡查电梯记录, 发现有不安全乘坐电梯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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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容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 1.是否建立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垃圾、家具、电器行为的管理制度或者相关制度中明确; 2.是否在制度中明确电梯运载建筑材料等的现场管理要求,包括采取对轿厢及层门的保护措施; 3.是否明确每次电梯运载建筑材料等后的自行检查要求并保存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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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进行检修,未取得维护保养相关资质的,应当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 | 1.是否有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电梯维保及修理记录是否与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相匹配; 3.是否有配备电梯停用标志; 4.是否存在自行违规修理电梯的情况。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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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 1.电梯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电梯使用管理人是否有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是否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援,是否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记录; 2.电梯使用管理人在电梯困人时是否违规替代电梯维保单位盲目自行救人。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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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轿厢装修 | 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可能影响电梯使用安全的,应当在电梯制造单位的指导下进行,装修完成后,应当通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测试,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后方可投入使用。 | 是否建立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相应见证材料: 1.轿厢装修前是否征询制造单位意见; 2.轿厢装修过程是否在制造单位的指导下进行; 3.轿厢装修后是否经制造单位测试符合要求才重新投入使用; 4.轿厢装修后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是否与制造单位沟通并解决; 5.涉及改造范畴,是否办理改造告知和申请监督检验。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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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时监控 | 对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实施实时监控,监控数据应当保存不少于一个月。 | 对于公众聚集场所,如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电影院、剧院等使用的电梯,使用管理人是否对该电梯实施了实时监控,监控数据是否连续、清晰,是否保存不少于一个月。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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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全技术档案 | 使用管理人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 使用管理人是否建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条所规定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记录。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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