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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新闻来源:中国质量报 发布时间:2021-01-19
       为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1253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一、抓住“一个核心”,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底线
       抓特种设备工作关键是要盯住安全底线,要树立更高的标准,提出更严的要求,要做到以高保底,确保安全底线不被突破。尤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更要做深、做实、做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强化“两条主线”,以重点工作牵引落实各项具体要求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吸取省内外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教训,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突出开展危化企业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确保全市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二是持续推进“双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在规模以上单位基本完成特种设备“双控”机制构建的基础上,指导所属县(市、区)局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双控”工作向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延伸和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三、做实五个“三”,进一步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
      一是压实“三个责任”,即:属地责任。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印发23项制度,2020年以来,共下发5份督办函,组织18个暗访组对71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有效防控安全生产风险;监管部门责任。印发《沧州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对发现问题实施精准监管和靶向性治理,形成了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局面;企业主体责任。发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自检自查责任清单》,指导3600余家企业进行特种设备自检自查、落实“双控”体系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加强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严查、严惩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二是培养“三负责精神”,即:对人民生命负责的精神,对国家财产负责的精神和对自己岗位负责的精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三是固化“三个闭合”,即:法律法规、资源条件、监察过程层面全链条闭合监管模式。突出《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标准的学习,实现理论依据的全链条无缝对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都需要取得相应资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都要取得相应的工作资格,从严把关,严格标准和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标准不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对资源条件方面进行全链条无缝对接。市级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要依法依规对监察过程中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和问题一追到底,做好监察过程中的全链条闭合管理。
      四是理顺“三个关系”,即与检验检测单位的关系、与评审机构的关系和与审批机关的关系。以上“三个关系”都属于源头管控,通过处理好“三个关系”,切实把事前监管与事中事后监管拧成一股绳。
     五是提升“三大平台”功能,即: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平台、气瓶信息化监管平台、96365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平台。持续完善“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水平,让信息化多跑路、让监察人员少跑腿,最大限度地化解人机矛盾和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难点、堵点,实现在用特种设备、气瓶、载客直梯动态信息化管理。
       四、实现“四位一体”,探索实现高效管用的安全监管模式
       为了更有效地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实现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沧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申请并受领开展特种设备监管与执法工作的全省试点任务。初步设想是在系统内部深入挖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工作潜力,在保证安全监察和执法机构充分联合的基础上,实现由职能科室牵头,构建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综合执法和法制保障“四位一体”的安全监察组织体系,努力实现执法与监管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