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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电梯超载溜梯事件看独立的电梯安全制动器的重要性

新闻来源:《特种设备》 发布时间:2018-01-12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刘德民

       今年四月中旬,苏州一写字楼一台载重量1350kg的乘客电梯,额定承载18人,实际挤进去26人,造成电梯轿厢从一楼平层位置溜到负三层!好在厅门口的几个乘客发现电梯溜梯,反应迅速及时退出向下移动的电梯,才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因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自然也就不算电梯事故了,更没有事故调查报告这一说了。但从电梯安全运行角度来讲,这次未流血的开门走梯未遂事故,还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的价值:

       一、造成这次开门溜梯意外移动可能的原因

       其一是由于超载造成制动器制动力不足,使电梯轿厢向下移动;其二是由于超载造成曳引条件破坏,导致曳引力不足使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电梯轿厢向下移动。

      二、电梯超载造成开门溜梯是必然的

      我国电梯执行的是GB6067-2003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在控制电梯超载工况有两项安全措施:其一是规定乘客人数,其二是超载后报警电梯门不能关闭,电梯不能正常运行。大家都知道,电梯停下乘客进出时,目前唯一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制动器,而制动器是一个动态的安全装置,组成制动器的相关零件磨损、变形、疲劳和各种电气故障等都会对制动器的制动能力和制动效果有较大影响。近期迅达和蒂森电梯公司公开召回制动器再一次说明制动器的可靠性存在问题。尤其在电梯超载的工况下,即使有足够的制动力,面对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产生的轿厢移动也是无能为力。

 我们的电梯标准赋予该“具有冗余功能”的工作制动器三大功能:工作制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制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制动!仅凭一个工作制动器就能保证电梯的三项制动要求吗?尤其是电梯在超载的情况下的开门溜梯意外移动现行电梯标准没有控制要求,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安全保证措施。所以说电梯在超载工况下造成开门溜梯(轿厢意外移动)是必然的,不发生开门溜梯才是偶然的。

       三、现行电梯标准不能有效防止电梯超载造成的开门溜梯事故

大家知道,电梯的载重量是按面积计算的,电梯具有超载保护功能,其功能充其量就是报警,轿厢门不能闭合,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但电梯轿厢非正常移动是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由于意外移动造成的开门溜梯剪切事故或事件是存在的。理由是现在大多数的电梯并不是有专人值守,可以控制乘客的数量,而且电梯本身除了这套冗余的制动器外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安全装置了,只能眼巴巴看着电梯轿厢移动。如果在电梯移动时,轿厢门口的人撤离不及时或者没有时间撤离,剪切死亡事故必然发生,而且是群死群伤!

       四、利用工作制动器进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和上行超速保护制动是一个伪命题

 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的定义和产生移动的原因就是由于制动器或者是制动控制系统的任一单元发生故障引起的。现在竟然将电梯意外移动和上行超速保护的制动单元又交给了这个工作制动器。迅达和蒂森电梯公司主动召回一大批这种冗余的制动器,说明了什么问题?只能说明这种所谓的冗余制动器只是一种普通的工作制动器而已!所谓“冗余”只是自欺欺人、强词夺理罢了!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第1号修改单将多年来一直需要重点进行保护的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的保护条款取消掉了,据说是没有保护的必要!试问在制动器制动完好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上述严重超载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轿厢发生意外移动(溜梯),后果会是怎样呢?可以大胆的预言,肯定有造成开门走梯致人群死群伤的可能。从上面超载溜梯事件视频可以看到,好在电梯轿厢是缓慢地下行,电梯门口的乘客有机会逃离,如果曳引轮轮槽过度磨损,钢丝绳有油或者变细,那轿厢就不再是缓慢地下行了。所以按现行标准制造的电梯,对电梯轿厢超载后的意外移动是没有实质性保护的。除非每一台电梯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规定乘坐电梯的人数,严禁超载。如果没有这些措施,就必须要对电梯超载引起的意外移动进行保护。

      五、防止电梯超载发生意外移动溜梯的技术措施

依据轿厢意外移动的定义:一是主机制动器制动力不足,二是主机控制系统的任一单元失效。应该还要加上一条,就是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产生的轿厢移动。

 电梯超载时,同样也存在上述三种情况使电梯轿厢产生意外移动。其中制动力不足和曳引力不足是电梯在停层位置乘客进出时非常容易出现溜梯事件的主要原因。但这种意外移动溜梯,按现行标准制造的电梯是不能有效停止这种移动的。如上述超载溜车故障(或事故),制动力再大也不能控制钢丝绳在曳引轮上滑移产生的移动。而制动力不足,溜梯不可避免。所以超载引起的开门走梯事件(或事故)绝不能依靠现有的工作制动器来控制。有人会说这是小概率事件,没有必要进行控制。真的是这样的吗?我们在做125%静载荷试验时,经常会出现因超载引起的轿厢下沉几十或几百毫米甚至轿厢蹲底。也就是说在超载的工况下电梯轿厢溜梯下行是不可避免的。现在电梯制动器的试验最大载荷是125%(汽车电梯是150%),根据电梯标准赋予这种工作制动器能够承担两个独立的制动器的功能,当一个制动臂出现问题时,另一个制动臂要将满载以额定速度运行的电梯制停或减速。如果在平层区域内乘客进出时,其中一个制动臂出现故障,另一个制动臂不可能使额定载荷的轿厢制停或减速,意外移动溜梯不可避免。至于会不会发生剪切事故,决定于轿厢移动速度的快慢和轿门处乘客的反应能力。电梯是一个公共交通工具,什么人都可以乘坐电梯,在没有配备专人管理的情况下,用轿厢面积和不关门、不运行的方式来保证乘客安全是不现实的,必须要有其他行之有效的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保护。也就是说要增加一套独立的安全制动器(附加制动器)。如果电梯在平层位置超载,电梯轿厢移动的话,这套真正意义上独立安全制动器立即可以将移动的轿厢制停。这就是ASME电梯标准在制动器安全方面优于EN81和国标的最大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