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特协秘[2017]4号
关于举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将于6月1日实施。该规程明确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监管范围,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设计、制造、改造、修理、使用、检验的基本安全要求。为帮助有关人员及时了解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准确掌握该规程的主要内容,我会将于近期举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N0001-2017)宣贯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当前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现状与发展。
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订背景及意义。
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内容解读:
——总则;
——设计、制造、改造与修理;
——使用安全管理;
——检验。
二、培训对象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
2.检验检测机构人员。
3.设计、制造、改造修理、使用等单位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邀请相关资深专家授课,并组织现场研讨、交流和解答学员工作实践中的有关疑难热点问题。
四、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6月22-23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6月17日前在我协会网站www.gdase.com通知。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10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事宜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将填写的报名表于6月2日前在协会网站报名或发电子邮件至kjb38835173@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宇光,电话:020-38835172,手机:13829703063
李晓东,电话:020-38835173,手机:13501530742
E-mail: kjb38835173@163.com
传真:020-38835165
本通知同时在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网站www.gdase.com上发布。
附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宣贯班报名表
二0一七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监察规程 宣贯 预通知
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7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