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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分局

发布时间:2016-09-21

 

广州计划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分局

 

  广州有超过25万台特种设备,却只有90位专职监察人员监管;全市有12.3万台电梯,其中1.4万“服役”超过10年……近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广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情况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有人大代表建议,广州可通过科技手段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效能,以降低人手紧缺有可能造成的监管盲点。市政府方面透露,下一步有望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分局。而在备受关注的电梯设备管理上,市政府则建议市人大协调上级立法机构,通过采取开展电梯强制责任险试点等形式,解决事故赔付和防范减少事故发生。

  南方日报记者 张西陆

 

  监管压力大  人均监管超2700台设备

  广州究竟有多少需要特殊照料的特种设备?市政府副秘书长陶镇广晒出“家底”——

  截至今年831日,广州市共有特种设备255144台(套),其中,锅炉6522台、压力容器72124台、电梯123880台、起重机械28550台、大型游乐设施435台、客运索道1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3542台。另有工业压力管道2785千米、民用液化气瓶(二维码瓶)554.8万只、工业瓶17万只、车用气瓶10万只。

  在使用、生产单位方面,广州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4461家,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改造、安装、修理单位)470家,气瓶充装单位45家,电梯维保企业326家,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数量204188人。

  为保障各级各部门依法实施监管,市、区两级政府近年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人、财、物配备方面不断加大投入。目前全市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公务员90人,在市区质监局设有特设处(科)负责监管规划、统筹指导、安全巡查、专项整治、安全投诉等各镇、街及相关检验机构设兼职安全监察员。

  “这些年,特种设备监管力量的投入加大了力度,但相对于全市特种设备总量和增长率而言,监管力量确实存在不足。”陶镇广透露,广州市专职监察人员人均监管设备数量超过2700台,远高于全省人均监察设备1500台的水平,而广州特种设备总量约占全省1/5,并以每年约10%的速度加速增长。

  目前,市政府正抓紧研究解决,尽快拿出解决监管人手不足问题的具体方案,包括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分局等。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陈绍康坦言,专职人员的作用是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有事前防患的作用,“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是监管的重点问题。”而市人大代表容敬波则建议,应该从技术角度提升,不能完全依赖人工去完成监控工作,通过智能化手段监控,对事故高发设备或地区进行点对点监控,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经费投入高  今年投入近6000万元

  在特种设备领域,电梯设备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经费投入方面,2016年,广州市市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为2350万元,区级特种设备安全平均投入为1600余万元,自2013年起,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还投入1900万元专门用于在用电梯的监督抽查。

  电梯设备中,老旧电梯又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杨延晖介绍,全市有12.3万台电梯,其中1.4万属于老旧电梯,老旧电梯面临的难题主要是线路老化、难觅配件。“但老人不一定比年轻人不健康。”杨延晖表示,据监测结果显示,1015年的老旧电梯每天发生故障的比例约在2.48%,而全市电梯每天发生故障比例平均值是2.79%,比老旧电梯更高一些。

  为防范电梯设备有可能带来的使用风险,部分企业为其设备购买了责任险。陶镇广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的相关条款对“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险”的规定,是鼓励购买而非强制性质,这导致广州在推行电梯安全责任险时遇到障碍。

  “建议市人大能协调上级立法机构,结合广州实际,通过采取在广州开展电梯强制责任险试点等形式予以解决。”他解释,电梯安全责任险的引入,有助于利用其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功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机制,有效解决事故赔付和防范减少事故发生。这一机制在美、英、法等发达国家已引入达几十年之久,广州目前已具备引入该机制的经济社会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认为,要推动特种设备管理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跨越,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业主单位、监管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维修养护。要加强特种设备维修养护队伍建设,既要鼓励原厂维护,也要推动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向社会开放,并加大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力度。要强化特种设备法规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主动适应新情况,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