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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110万气瓶安全 清远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正式启动

新闻来源:清远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14
       10月13日,清远举行气瓶安全监管改革行动启动仪式。针对时有发生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事故,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将改革气瓶使用登记方式,由现在的监管部门登记每一只气瓶,改为由监管部门登记气瓶充装单位,明确气瓶充装单位是气瓶使用安全首负责任人。

        配合这项改革,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将在2021年5月前,完成全市110万只钢瓶赋码安装及录入工作。市民扫码即可掌握气瓶安全参数和内装气体质量、来源,“既保障了用户知情权,也有效推动了社会监督”。



        变登记气瓶为登记充气站
       根据《清远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行动方案》,市场监管部门原登记气瓶方式办理的使用登记证,将变更为以登记单位方式办理新气瓶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单位按要求对本气站气瓶登记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气瓶充装单位在气瓶制造厂定制已在气瓶瓶体或护罩压制充装单位标志凸码的专用气瓶。鼓励气瓶充装单位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同时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严格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制度。

       即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有唯一识别编号标识和清晰涂敷的气瓶,不得充装个人和其他单位产权的气瓶。



       全市110万只气瓶将实现“一瓶一码”
       根据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将建立“清远市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与气瓶充装单位建立的气瓶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实时互联互通。采用二维码方式对登记的气瓶设置电子标签,实现“一瓶一码”,采用电子档案记录充装、检验全过程信息。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者可通过微信扫描气瓶二维码电子标签,查看气瓶的充装单位、检验有效期、充装日期、充装重量等信息。
       据市市场监管局前期摸底调查,全市在用钢瓶数量约110万只,气瓶充装站30家,目前,我市正在建设一家气瓶检验站,今年年底可投入生产。清远计划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期间完成110万只钢瓶赋码安装及录入工作。
       据介绍,实行气瓶安全监管改革,为每只气瓶安装二维码电子标签,消费者通过“扫一扫”,就能掌握气瓶安全参数和内装气体质量、来源,在此基础上付款购气,拒收混入配送环节的“黑瓶”“黑气”,既保障了用户知情权,也有效推动了社会监督。

       计划安装的110万只二维码标签由政府资金统一采购,超出的数量不再享受补助,由充装单位自费采购。2021年6月后原则上只对新购钢瓶赋码与录入。


       信息化手段确保充装质量安全可追溯
       根据计划,在清远市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信息化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各有关职能部门共享使用清远市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气瓶从检验、充装拓展到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储存、配送、使用等各环节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构建气瓶充装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清远还将完善全市在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能清晰分辨入站车辆的车牌号码及气瓶的涂敷标志及钢印内容。

        “对气瓶充装、经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链条全环节监管,将有效打击‘黑点’‘黑瓶’‘黑气’‘黑车’,最大程度上规范市场经营,有效遏制因不安全气瓶和质量不合格气体引发的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黎建华说。


       引入气瓶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清远还将加强燃气充装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在气瓶安全监管改革中,清远还引入了气瓶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强化社会救济。在“一瓶一码”基础上推行“一瓶一险”,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全市在用气瓶安全,为气瓶用户提供保险救助,同时监督瓶装燃气充装单位落实气瓶安全主体责任。

       气瓶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做好气瓶安全工作,加强瓶装燃气用户的用气指导、开展定期入户检查、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开展用气安全、预防事故宣传,积极做好事故救援、赔付等工作。


       监管部门不定期抽检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委托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检验尚未投入使用的气瓶及气瓶充装单位在用的气瓶实施监督抽检,检验气瓶的定期检验质量及在用气瓶的质量。
      市市场监管局锅炉科科长范志坚介绍,清远力争到2021年年底基本建立以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气体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基础,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以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为重要补充的政府依法监管的气瓶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气瓶充装单位安全责任和守法经营意识到位、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气瓶安全运行机制,推动我市气瓶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企业承诺:不充装不销售不合格气瓶


       启动仪式上,清远中燃百江普华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市清新区百富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英德市煤气供应公司煤气储存站、连州市唐家能源有限公司、佛冈合骏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作出承诺:“坚决拥护清远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努力推动改革工作进程,积极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规范经营,不充装不销售不合格气瓶,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气安全。”
       副市长李丰参加了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