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监管信息 监管信息

东莞:凤岗分局着力三大重点狠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

新闻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为深刻吸取麻涌镇“4•20”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教训,凤岗分局研判风险、抓住重点,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和疫情防控期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一、重点监管事故企业,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内容,结合《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检查辖区近两年内发生过事故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严格要求事故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培训,共检查企业3家,暂未发现隐患。
       二、重点“回头看”立案企业,巩固深化整治成果。结合前期检查整治结果,重点“回头看”已立案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020年至今,共立案处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2家,涉及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4台,其中1台叉车已完成整改解封,另查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且未经检验的叉车3台。
        三、重点开展综合检查,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市局各类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工作,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通过智慧质监系统查询市局专项名单企业是否包含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二是通过智慧质监系统查询是否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飘红设备名单。三是通过短信及微信群通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督促企业发现并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等方面情况。
       截至目前,分局出动工作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37家,检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共69台,发现隐患12个,已闭环整改9个;共收回《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表》共118份,发放分局自行印制的《叉车安全使用基本要求》宣传册11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