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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生产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责任”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3-07-12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3号)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确保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使用安全,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30日组织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全市31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强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既是生产单位,绝大部分又是使用单位,要以落实总局令第73、第74号为抓手,以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按要求配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行为,减少风险隐患,确保“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能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要求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要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各类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确保全市锅炉等高风险特种设备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