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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1-07-28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充分利用多种平台,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远行”活动,向广大市民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清远市市场监管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公共安全管理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参与368人次,集中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1场,参与537人次,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18场,参与215人次,组建“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家庭开展巡回宣讲85场,参与1332人次。

二是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结合日常检查,深入生产一线,边检查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使用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联合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在6月16日到天湖郦都等社区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派发《电梯安全小知识》《电梯使用安全须知》等宣传手册,并解答住户提出有关电梯故障问题。

三是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一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联合清远市及清城区教育局采取播放视频、派发宣传资料、向家长转发安全知识信息等方式在清城区290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宣传电梯使用安全知识,让广大家长和学生了解电梯使用不当的危害,增强安全乘坐电梯的意识及应对电梯突发事故处置方式。二是根据对电动车充电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印制3万份《禁止电动车进入电梯》标志,并联合市住建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提醒;6月23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在向秀丽公园开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的咨询活动,现场派发了气瓶安全知识宣传单100多份。三是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每周一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系列报道,共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5期专项报道,接受电视台电梯安全知识专访1次。四是组织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6月8日,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清城区市场监管局在清远市顺和燃气化工有限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及清城区瓶装燃气充装企业安全负责人30多人在演练现场进行观摩。

四是开展气体充装单位和天然气站场监督检查。一是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组成2个专项检查组,到8个县市区开展疫情防控和燃气充装安全督导检查,共检查燃气企业12家次。二是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2021年度市级燃气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在6月25日分别对清远市港华燃气有限和清远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保证辖区安全稳定。三是参加市政府组织的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第二,第三组对清城、清新、阳山、连南地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联合监督检查。